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山东省妇女儿童医院、山东省妇产医院)始建于1989年,直属于省卫生健康委,是一所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集妇幼保健、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和妇幼保健技术指导为一体的省级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医院现有职工1600余人,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近500人,其中博士79人,开放床位700张,设有以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社会保健部、中医部、生殖医学部、医技部、综合临床医学部、科研部等“九部”为框架的60个业务科室,功能区间设置完善,学科及人才梯队建设逐步健全,年分娩量万余人。
医院是国家卫健委确定的首批“全国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首批省级基地、第一批国家分娩镇痛试点医院,是我省唯一出生窒息复苏国家级师资单位、国家第三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专科助产士临床培训基地。
同时,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 )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4部委《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等文件要求,医院高度重视“两个同等对待”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多部门协同,深化改革,优化招收结构和提升培训质量,切实落实住培生权益。
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3〕318号)下达的2023年招收计划,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进行招收补录工作,发布如下:
一、招收对象
(一)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优先考虑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者。
(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需接受培训且取得现单位同意的人员。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身心健康,能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各项学习及工作任务。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录:
1.已取得有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2.被培训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或因严重违纪、违规被强制退培不满三年的人员;
3.处于培训期间的住院医师;
4.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毕业生(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除外);
5.高校统招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6.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招收专业及计划
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达的招收计划,医院仍需录取妇产科1人,儿科8人。
三、招收程序
招收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通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官网进行。
(一)招收补录安排
1. 招收安排
报名人员于8月1日至8月6日,通过委医管中心官网-业务工作-医学教育服务平台板块或关注公众号“住院医师数字化轮转平台”招收报名入口进行个人有关信息(基本信息、教育信息、工作信息等)注册,根据医院招收简章进行志愿填报,报考志愿限报一个。经基地审核通过后报考志愿不予进行更改。
2. 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8月7日,请于8月7日查看资格审核结果,通过审核者方可参加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8月8日上午9:00,地点:山东城市职业学院(燕山校区)教学楼522。现场资格审核须准备以下材料:
1) 省卫健委医疗管理服务中心官网打印报名表;
2) 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以单位委培身份报考者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报考的培训专业应与从事临床岗位一致(模板见附件);
4) 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专业学位硕士、博士临床轮转培养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仅限研究生提供)
3. 招收考核与录取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通过对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临床实践能力的测评,遵循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的培训对象名单,并通过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官网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考试时间为2023年8月8日上午11:00进行笔试,下午2点进行面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第二志愿招收和调剂安排
对于未被录取且服从调剂的报考人员可进行调剂,优先满足紧缺专业。
(三)报到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医院官网。按照省招收通知要求,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培训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以其他形式(如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等)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培训保障及待遇
(一)培训补助
培训基地根据培训对象学历层次、考核及考勤情况,分层次发放培训补助,其中包含国家级、省级、院级补助,即:学历补助+科室绩效补助+执业医师补助+餐补等,税前补助总体水平:10000元-12000元/月,另有生活补助800元/月。
(二)为扶持紧缺临床医学专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儿科专业培训的学员倾斜性补助500元/月。
(三)培训期间单位委培学员的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工资、社会保险由委派单位发放或缴纳。社会化培训学员参照医院职工缴存比例为其缴纳社保并签订合同,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四)医院图书馆、临床能力训练中心免费开放;为住院医师开通中外文文献数据库、学习系统使用权限。
(五)各临床科室均设有示教室、值班室、更衣室和卫浴室等,职工自助餐厅全面开放,医院定期组织运动会等活动,丰富业余生活。
(六)开展住院医师评优树先工作,为优秀住院医师发放荣誉证书及现金奖励。
(七)免费住宿。
五、学员的职责权利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医药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执业意识。
(二)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院的管理规定和诊疗流程,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三)按照要求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获取执业医师资格,做好执业注册。培训前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应当办理变更注册。
(四)努力学习,扎实工作,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规定的学习内容,按计划完成专业基地要求的管床、病种数和技能操作数等教学指标轮转。
(五)社会学员与我院签订双方《劳动合同》及《培训协议》;单位委培学员签订基地、委培单位及住培学员三方协议。
(六)按时参与并通过医院组织的各类临床理论考试、基本技能考核或其他相关考试考核。
六、培训质量保障措施
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基地标准 (2022年版)》要求,儿科住培基地保障每名住院医师管床位3-6张,年诊治住院病人100-150人次,临床小讲课至少每周1次,教学查房至少每两周1次,教学病例讨论至少每两周1次,疑难病例或死亡病例讨论至少每月1次。妇产科住培基地保障每名住院医师日管理病床不少于5张,诊治住院病人不少于180人次,临床小讲课至少每周1次,教学查房至少每两周1 次,疑难病例讨论至少每月1次。
七、其他事项
1、以单位委培学员身份报考的人员,培训专业应与从事的临床专业一致。
2、已经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医师执业资格证,报名专业需与注册执业范围一致。
3、招收期间请及时关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官网和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
4、收到录取结果通知的学员应在基地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故逾期1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培训资格。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1-68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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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