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中心各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1.从旧观念的羁绊中解脱出来,勇于创新。
2.解除过去经验的束缚,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2章 高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2条 高层管理人员应具备的意识
1.引进新产品或改良原有产品。
2.掌握新的生产方法,了解公司经营的新技术。
3.努力开拓新市场、新领域。
第3条 高层管理人员要培养的素质
1.身为高层管理者的责任心、使命感。
2.独立经营的态度。
3.严谨的生活态度。
4.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
5.热忱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第4条 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须以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为目的,培养创造利润的思想观念。
第5条 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营销方案,以推进营销活动,促进效益的提高。其中营销研究的基本步骤包括:
1.确定研究主题,决定研究的目标。
2.决定所需要资料及资料来源。
3.选择调查样本。
4.实地搜集资料。
5.整理、分析所收集的资料。
6.进行总结并写出报告。
第3章 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6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目标
1.明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
2.培训相应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才能。
3.使其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第7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坚持的标准
1.为下属的工作、晋升提供足够的支持和机会。
2.适当地分派工作,使下属有公平感。
3.所订的计划得到下属的理解和衷心的支持。
4.信守向下属许下的诺言。
5.在发布命令、进行指导时,做妥善考虑。
第8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相关工作的知识。
2.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术。
4.努力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人格。
第9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1.计划能力,包括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掌握有关事实、以科学有效的方式从事调查、拟定实施方案等。
2.组织能力,包括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分析并决定职务内容、设置机构、制订组织图表、选任下属人员等。
3.控制能力,包括执行制定的客观标准和规范,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等。
第10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采用的指示方法
1.口头指示,要求条理清楚,切合主题;明确指明实行的时间、期限、场所等;保证对下属传达的明确性;指出实行时应注意之处,并指明困难所在;耐心回答下属的提问。
2.书面指示,要求明确标明目标,逐条例举要点;提前指示应注意的问题;必要时以口头命令补充;核查命令是否已被下属接受。
第11条 中层管理人员贯彻指示的要求
1.整理指示内容。
2.严格遵循贯彻程序。
3.确认下属已彻底理解指示。
4.使下属乐于接受指示,并改进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第12条 中层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处理要求
1.善于同其他管理人员合作,彼此协助。
2.乐于接受批评建议。
3.彼此交换信息、情报,不越权行事。
4.对上级与下属的关系处理应以工作效果为原则,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第13条 中层管理人员接见下属的要求
1.选择适当的场所,以亲切的态度使下属放松。
2.涉及私人问题时确保为下属保密,使其减少顾虑。
3.留心倾听,适当询问,使下属无所不谈。
4.应注意不要轻易承诺。
第14条 中层管理人员为维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应注意
1.认识到人是有差异的,尊重下属的人格。
2.把握工作人员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对待下属,不偏不倚。
4.培养下属的工作积极性,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对他们正确的意见保留。
5.妥善解决下属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15条 中层管理人员配置人力时应注意
1.根据每位员工的知识、能力安排合适的职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给下属以适当的鼓励,使其在工作中具有成就感,形成良好的开端,增强工作的积极性。
3.有效地实施训练,增强下属的工作能力。
第16条 中层管理人员对待下属时应注意
1.不要对下属抱有成见和偏见。
2.不以个人偏好衡量别人。
3.冷静观察实际工作情况,不要使下属产生受人监视的感觉。
4.利用日常的接触、面谈、调查,多侧面了解下属。
5.严守下属的秘密。
6.公私分明。
第17条 中层管理人员发挥下属积极性应注意
1.适时对员工加以称赞,即使是细微行为也不要忽视,同时不可以忽视默默无闻、踏实肯干的下属。
2.授予下属权责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时尽可能以商量的口气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励下属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诚心接受,尊重下属的意见。
4.鼓励并尊重下属的研究、发明,培养其创造性。
5.使下属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自己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产生荣誉感。
第18条 中层管理人员批评下属时应注意
1.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要冷静,避免冲动。
2.在适当的场所,最好是无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
3.适可而止,不可无端地讽刺,一味指责。
4.不要拐弯抹角,举出事实。
5.寓激励于批评中。
第19条 中层管理人员培养后备人选时应注意
1.考察后备人选的判断力。
2.考察后备人选的独立行动能力。
3.培养后备人选的协调、沟通能力。
4.培养后备人选的分析能力。
5.提高代理人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第4章 基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20条 基层管理人员与公司内部各级的关系
1.和上级的关系——辅助上级。
2.和下级的关系——指挥监督下属。
3.横向关系——与各部门同事互助协作。
第21条 基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责任
1.按预定工作进度、程序组织生产。
2.保证产品的质量。
3.降低生产成本。
第22条 基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职责
1.向新员工解释公司有关政策、传授工作技术,指导新员工工作。
2.培训下属使其有晋升机会。
3.培训后补人员。
4.其他教育培训职责。
第23条 基层管理人员处理人际关系应注意
1.对下关系,进行家庭调查,举行聚会、郊游,为下属排忧解难。
2.对上关系,反映员工意见,听取上级要求,报告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3.横向关系,与其他部门的同事通力合作。
4.积极开展对外活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形成良好的公共关系。
第24条 基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
1.领导能力及管理能力;
2.组织协调能力;
3.丰富的想象能力,敏锐的观察力;
4.丰富的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
第25条 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种类
1.后备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2.培训发展计划。
3.再培训计划。
4.调职、晋升教育培训。
第26条 考核管理基层人员教育培训应注意
1.出勤率。
2.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产品的质量。
4.原材料的节约情况。
5.加班费用的控制。
第27条 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须授予基层管理人员合理的权力,并且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5章 附则
第28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29条 本制度的编写、修改及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在职人员培训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企业的培训工作,有效开发员工的潜在能力,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员工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在职员工。
第2章 培训管理计划
第3条 培训制度
1.在职培训计划根据人力资源部调查汇总的各部门在职人员培训需求制订和执行。
2.在职培训分为必修培训和选修培训两部分。
(1)必修培训,培训由内训师负责;课程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学习、技术操作学习、管理学习三方面;每个在职员工每月参加必修培训的最低时限为4学时;基本素质、技
术操作及管理学习的培训每项最低参与课时为1小时/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参加所报课程,需提前向部门内勤办理请假手续,经部门内勤汇总后于培训前一日交于人力资源培训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完成最低课时要求,于当月可参加补报,填写补报单。由部门内勤汇总补报人数后,统一领取补报单。
(2)选修培训,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由培训部安排课程、组织协调,专业内训师授课;另一种是企业各部门根据自身需求向培训部提出培训课程申请,填写《培训申请表》,并自行选定/推荐内训师。课程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学习、技术操作学习、管理学习三方面。每月参加选修培训的时间应不少于2学时。部门培训的课时经批准可被记入“选修培训”,并可冲抵选修培训的最低时限。每个在职员工可根据自己意愿选修各个部门任何培训课程。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参加所报课程,需提前向部门内勤办理请假手续,经部门内勤汇总后于培训前一日交于人力资源培训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完成最低课时要求,于当月可参加补报,填写补报单。由部门内勤汇总补报人数后,统一领取补报单。
第4条 培训申请制度
凡提出选修培训的部门及人员应先规范填写培训申请表,由其所属部门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至人力资源培训部,经培训部审查核准后方可进行培训。每次培训项目的具体实施时间由人力资源培训部根据培训计划和企业经营实际情况安排日程。
第5条 奖惩制度
每次培训需准备签到表等,作为之后对该员工培训评估的依据。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奖惩。培训学分成绩作为优秀员工评选依据之一。
第6条 培训考核评估管理
1.每次培训前,需进行培训签到。
2.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需组织学员对培训效果进行满意度评估,并将培训效果评估结果进行整理、汇总。
3.内训师可根据课程需要,自行安排是否考试,考题自拟。
4.培训考核成绩将于培训结束两周内公布,成绩记入员工培训档案。作为年度优秀员工评选依据之一,并上报于部门负责人。
5.员工参加每次培训项目的具体情况都将记入其培训档案。
6.员工培训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该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培养计划、培训考勤记录、培训考核成绩、培训效果记录等。
第3章 附则
第7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8条 本制度的编写、修改及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这个可以制作成规则制度挂在培训中心教室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