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针对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工作,我市出台两份文件,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工作任务予以明确,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专项督查。
厘清责任
明确综合执法重点
《关于进一步明确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工作任务的通知》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工作任务进行了清晰的分解,工作内容分为“自查自纠”“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开展综合执法”等,涉及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等单位及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通知》要求,11月份,市教育局、人社局、工商局、民政局分别组织在本单位审批、登记的机构,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负责本地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市、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组织所辖中小学校开展办学行为、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情况自查自纠。各县区、园区根据培训机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无证无照”、“有照无证”、学科培训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违规收费等,进行分类梳理登记造册,根据整治进程及时更新,对达到治理要求的实行“销号”管理。本次执法重点是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竞赛考试、招生宣传、收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
如果中小学校有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 、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或举办校外培训等行为,《通知》明确将严肃追究相关校长和教师的责任。
对于拒不配合或妨碍相关部门执法,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强化督查
推动整治取得实效
在自查自纠、综合执法的关键时期,强化督导检查,是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的有力举措。《关于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专项督查的通知》规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办学资质、招生宣传、教师资质、收费管理、教学内容、竞赛考试等违规违法行为整治情况,同时督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禁止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等工作落实情况。
《通知》规定,督查分成四小组,近期将分阶段检查各地推进情况。督查组组长分别由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处室负责人和市教育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第一组督查清江浦区、淮阴区
第二组督查洪泽区、金湖县、苏淮高新区
第三组督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区、淮安生态文旅区
第四组督查涟水县、盱眙县、淮安工业园区
督查方式主要是听取各县区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阶段工作打算汇报;察看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工作计划等,排查摸底名册、执法记录单、整改通知单、处罚决定等基础数据和过程资料,举报投诉处置、回复情况。
对应当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督查组将下达交办单,限期整改,并适时组织复查。
融媒体记者:陆彦平
融媒体编辑:苏钰
通讯员:唐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