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汤洋)沈阳师联艺术幼师培训学校虚假广告宣传,招生131人,收费128万余元,营利30余万元。
昨日,法院发布的判决显示,法定代表人石某因犯虚假广告罪,获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2013年7月以来,石某通过夸大事实的虚假招商简章、学校网站对外宣传,招生办学,从中非法牟利。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3年7月1日至10月31日,该校通过网络(合并招生简章)共计招生131人,实际收费金额为人民币128万余元,盈利金额人民币308056.45元。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石某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情节严重,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石某犯虚假广告罪,罪名成立。
昨日,法院发布的判决显示,石某犯虚假广告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