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灵活安排、有效开展教师线上培训”。线上培训在国家教师培训文件中首次提出,这将成为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有机结合的重要支撑。面对新要求,如何有效开展线上培训?这是需要培训者思考和探索的课题。
在笔者看来,只有实现培训理念、培训模式、培训评价的“三大转向”,才能更好地推动线上培训有效实施。
培训理念由“以教为中心”转向“以学为中心”。《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提出以信息化构建学习者为中心的全新教育生态,完成从“以教为中心”到“以学为中心”的转变。线上培训的基本特征是教与学行为的时空分离,如何在新的环境下为学习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支持教师有效的个性化学习,成为线上培训面临的挑战。有效的线上培训必须把“以学为中心”作为培训的逻辑起点,重建教与学关系,解决因时空分离所带来的现场交互性差、他律弱化等新问题。
凸显学员的主体地位。学员主动学习是保障线上培训效果的前提。通过活动设计、及时反馈等唤起学员主动学习愿望,在真实的任务情境中实现问题解决,从而确保培训的有效性。
强化教与学的交互作用。在线培训要突出“人”的能动性,而不是“物”的表现力。要把学习者与学习内容的交互活动放在核心位置,通过“任务+资源+反馈”连接教与学,使教的行为对学的行为真正起到促进作用。
突出差异化教和个性化学。培训者差异化教是手段,学员个性化学是目的。具体体现在教学活动要关注每一个学习者的学习体验,让每一个学习者都有不同程度的收获。学既是出发点,又是落脚点。由于“线上培训”同步、异步并存,加之课程内容小单元、高密度、多样化的特点,为学员的个性化学习提供了更大的弹性。
培训模式由“单向度”转向“翻转式”。线上培训不是简单将线下照搬到线上,不等同直播,更不等同以往的网络研修。线上培训是新教学时空下教与学过程的重构,需要建构适应跨越时空的培训模式。无论线上培训还是线下培训,有效与否都取决于学员多大程度上发生了“学习”,构建线上培训模式要更加关注如何“让学习真正发生”。吉林省教育学院将2017年在“国培计划”示范项目中尝试的翻转式培训,进一步升级为“两阶段三单元”的线上翻转式培训模式。
线上“翻转式”培训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准备阶段和在线教学阶段。
课程准备阶段主要完成培训课程设计与微课资源开发。与线下培训不同在于培训者需要开发微课资源,设计学习任务导学单和测试练习。只有为学员搭好学习支架,提供可引导学习的任务单,学员才能在与培训者时空分离的情境下进行有支持的在线学习。
在线教学阶段则是线下集中培训每半天3学时,线上培训3学时分解为课前(异步教学)、课中(同步教学)、课后(异步+同步教学)三个单元,大约各占一个学时。线上“翻转”培训借助信息技术颠覆培训常态,再造全新的培训流程,将培训重点放在促进知识的迁移与应用上,促进了学员从浅层学习转变为深度学习。
培训评价由“基于经验”转向“基于数据”。线上培训如何保证与线下集中培训同质等效是培训管理者必须解决的问题。让学习引发行为改变是培训的价值所在。由此,培训评价尤为关键。线下培训评价更多是质性的,表现为基于培训者的经验,线上培训的评价更加依赖数据。线上培训基于数据的评价体现在有标准、有数据、有干预、有成果。
设计成果评价工具。成果评价工具包括两部分:一是确定学习的预期结果,二是明确预期结果达到的证据。成果评价工具是对学习的有效牵引,是对学习自始至终的隐性指导,与培训课程的整体设计与目标任务紧密结合、相互呼应。
采集伴随式数据。线上培训将大量的学习设置在真实情境中,并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数据收集、诊断及时的特点,实施伴随式数据采集、数据综合挖掘与过程性评价。培训者可以知道学习者对知识点的反应,并及时干预和开展个性化服务,以评价促进学习的“掌握度”“应用度”“团队合作度”。
认证学习成果。学员要提交证据证明达到了预期结果,成果认定合格后方可结业。学员参与成果认证的过程也是学习与实践的过程,他们不仅仅需要思考“能力要求”,更需要在实践中证明“能力变化”。这样,培训评价就从关注培训教什么、教得怎么样,转到关注学员学到了什么、学得怎么样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对所学进行应用。
(作者系吉林省教育学院教授、吉林省能力提升工程执行办公室主任)
《中国教师报》2020年04月22日第15版
作者:宋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