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查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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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张线上非学科培训办学许可证已发放。
据21世纪经济报道8月18日消息,核桃编程于8月10日经广东省教育厅审批拿到了这份许可证。8月18日晚,核桃编程向界面教育确认了这一消息。
这份许可证颁发的对象是广东省核桃线上非学科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天眼查APP显示,该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登记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办学许可证上的域名网址对应核桃官网,版权归属广州如棠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大股东为核桃编程创始人曾鹏轩。
8月14日,广东省教育厅官网还公示了两家非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审批结果,分别为广东省唯爱培思线上非学科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广东省童喜线上非学科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均拟通过审批。
界面教育通过工信部ICP备案查询发现,这两家公司备案对应的主办单位分别名为广州市唯爱培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童喜(广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均系好未来(NYSE:TAL)全资控股,对应的网站分别为学而思素养、学而思STEAM。
8月18日晚,界面教育向好未来求证,截至发稿,对方未回应。
据火花思维相关人士称,其公司也“一直在申请中”;一家头部线上美术培训机构未正面回应,其表示“各省(政策)不一样,有的不给办学许可证,只是主管部门给前置审批。”
“非学科培训机构必须要有合法资质,既要有办学许可证,又要有营业执照,即证照齐全,这样才能进行非学科培训。”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对界面教育称。
但具体的监管措施和学科类培训机构有所差异,学科类培训机构本身就要求证照齐全,同时要求非营利性,寒暑假、节假日不能培训;而非学科培训机构可以是营利性机构。
其主要目的就是规范校外非学科培训机构,要达到合法的、规范的资质。“以前往往只有工商执照,但没有办学许可证或办学审批。现在要求机构达到办学要求和合法资质,保障师资和相应的场地条件等,再去办学校工商营业执照。”熊丙奇称。
2022年11月,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非学科类线上培训机构须依法取得省级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后,再依法进行法人登记。
“各地要管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必须把证照齐全、资质合格作为规范校外培训所需的前提条件。”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就《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
该负责人称,针对一些地方非学科类培训门槛偏低、鱼龙混杂的问题,明确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与学科类培训同样实行“先证后照”制度,行政许可的层级与学科类培训机构保持一致,线上机构为省级管理,线下机构为县级管理。
《意见》确定了与“双减”工作进度基本一致的非学科类培训治理目标:力争到2023年6月底,各地非学科类培训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基本健全。
今年6月,广东省教育厅对中小学非学科培训机构审批等相关问题做了详细解答,其指出,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
也就是说,只有“证照齐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才能开展培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对照广东省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整改。
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广东省设置的申报过渡期限内,即2023年12月1日前,不论是整改申报许可还是决定退出,都不应再招收新的学员。
今年4月,天津也印发了规范中小学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实施方案,和广东省要求一致,均须依法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后,再依法进行法人登记,并向市级通信管理部门履行互联网信息服务核准手续。
“现在还有很多非学科培训机构只有营业执照,没有办学许可证。”熊丙奇对界面教育称,由于资质欠缺,不仅教学质量难以保证,一些机构还过度营销、抢占市场,无端制造焦虑;还有机构过于牟利、趁机抬价,扰乱了行业发展秩序。
申请材料繁多、达标者少,或是原因之一。
以广东省的申请要求为例,机构须提交17项材料,包括申办报告,含设置标准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经费筹措与管理等、ICP备案证明、资金监管承诺书等。除了资料审核,省教育厅根据培训类别,联合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对培训机构办学现场进行核查。
此外,非学科培训机构的审批还受到行政审批权限的制约。
“绝大部分省市均未能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的行政审批主体和形式,仅有北京、浙江等地以‘审核意见书’等行政部门审核文件替代‘培训许可证’,属临时过渡方式。”在2022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教育厅原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韩平曾指出。
韩平认为,审批权不清晰易引发三大问题:一是政策落地不全面。在全国上下推进培训机构分类管理的大环境下,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权未能明确,最终由教育部门统一审批,与文件精神相违背。
二是后续管理不到位。当前,多数省市面临教育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管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现状,多个部门多头管理,与“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相冲突,造成审批与管理两张皮。
三是行政部门面临法律风险。从内部来看,面临许可行为自查风险;从外部来看,面临企业主体就行政部门是否审批、如何审批、审批依据的行政诉讼风险,以及后期监管的主体责任问题。
为此,韩平建议,以法律形式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权限。建议尽快出台“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条例”,从法律层面赋予业务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权限,明确“培训许可证”的审批类型和形式,进一步厘清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
同时,建议由国务院授权省级政府赋予相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权。在审批需求迫切、立法过程较长的情况下,由国务院授权给各省级人民政府,解决当前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权的堵点问题,推动校外培训“分类管理”全面实施。
随着非学科培训机构登记办证的持续推进,明确准入程序,划定监管红线,也能推动行业在合规基础上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