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接受培训,每月300元补贴!符合条件本科可免试入学,快看看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詹程开
近日,杭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征兵办联合印发《杭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现就有关问题予以解读。
教育培训对象——
适用对象是安置地为本市正常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自主就业退出消防员)。
政策优惠——
提供更多学习机会
《办法》提出“建立包括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和终身学习的教育培训体系”,让退役士兵在接受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同时,能够通过适应性培训快速转变角色、融入社会,能够在职业发展过程中伴随终身学习,全面增加学习机会,有效提升职业能力。
给予更全面学习资助
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除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外,由各区、县(市)统筹安排解决。《办法》中明确由政府部门组织的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均为免费,可以同时享受。
适应性培训每人不少于600元。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费、住宿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由政府按标准承担,培训期间按政府有关规定根据实际受训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补贴。
职业技能培训费实行分类限额标准:(1)服务类6000元/人;(2)管理类6000元/人;(3)技术类8000元/人;(4)新兴行业类10000元/人。
保障更多学习选择
《办法》提出,对于高等职业院校退役士兵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普通本科可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免试入学;根据浙江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有关工作要求,此项工作已于2022年1月12日正式启动。
《办法》还提出,在职业技能培训中引入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1+X证书制度)和学分银行制度,鼓励教育培训机构对接共享优质培训资源,纳入更多培训机构,由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选择。对于已经就业的退役士兵,鼓励用人单位定期组织岗位技能提升和知识更新培训。另外,还将采用统一的退役士兵网络学习平台,可供退役士兵自主选择学习。
适应性培训规定——
在培训时间上,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适应性培训,实施即退即训、全员参加,原则上接收报到一个月内完成培训。复学的退役士兵可参加线上培训或学校组织的相应教育培训。培训时长不少于80学时。
在培训内容上,涵盖安全保密教育、退役政策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心理调适开展、职业指导实施、就业创业形势分析、就业预期引导、人才测评组织与就业推荐、职业培训项目推介等方面。
在培训形式上,可采用“互联网+培训”模式,培训工作依托统一学习平台实施。
在培训延伸上,各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积极主动配合驻地部队做好现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按需开展“送技能进军营”“送政策进军营”等活动,宣传政策形势,加强择业指导,实现区域内驻军单位基本覆盖。
职业技能培训规定——
在培训要求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法定退休年龄前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要结合项目,科学设定学时,其中实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总培训时间的50%。
在培训内容上,以就业为导向,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行“谁负责培训,谁推荐就业”原则,压实目标责任,培训后就业率不低于85%。
在培训供给上,设立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台账,定期开展检查考核,严格执行保密规定。鼓励承训机构结合地方产业经济发展特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1+X证书制度和学分银行制度。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打造“双创”升级版等国家战略,开展退役士兵创业培训。
在监督评价上,职业技能培训由各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履行管理监督职责。
学历教育优惠政策——
《办法》对不同学历起点退役军人的学历深造,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了优惠政策。
从高校应征入伍士兵退役后复学深造,支持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保留学籍的退役士兵入学或复学。高职(专科)升普通本科、成人本科按规定免试入学。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按有关规定享受加分照顾。服役期间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杭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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