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保支付改革新举措
我们常常忌谈死亡
害怕死亡
但生命总有一天要和我们告别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
如何能得到更好的善终
是重要的社会问题
随着恶性肿瘤发病及死亡率的逐年上升
如何能减轻临终病患的痛苦和经济负担
更是一个民生痛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精神,不断完善我市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体系,同时,也为减轻晚期恶性肿瘤患者和家庭的医疗负担,市医保局结合去年在两家医疗机构的前期试点和工作实际,决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安宁疗护医保统筹基金按床日费用结算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既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的重要体现,也是完善大连市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的具体措施,是大连市医疗保障工作紧扣民生主题的又一有力举措。
何为安宁疗护?
安宁疗护,又称"临终关怀",是为放弃抢救和创伤性治疗的疾病终末期患者在临终前通过控制痛苦和不适应症,提供身体、心理和精神等方面的照护和人文关怀等服务。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安宁疗护已成为一项重要的民生需求,有越来越多的晚期癌症患者放弃创伤性治疗,希望采取更加舒缓的照护方式来减轻病痛。
试点病区照片
2019年,安宁疗护医保支付试点工作启动
为了切实减轻恶性肿瘤患者的经济负担,从2019年7月1日起,我市在全省率先、全国领先启动安宁疗护医保统筹基金按床日费用结算试点,在此之前,市卫健委于2018年选定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为我市安宁疗护试点医院,并投入资金进行临床科室改造,市医保局最终在具备安宁疗护建设标准的医疗机构中,选取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和大连金普新区红星海医院有限公司2家不同级别、不同性质的综合性医院,探索实行安宁疗护由医保统筹基金按床日费用结算。
市民孙大哥的妻子,去年1月份查出胰腺癌晚期,出院后,身体虚弱的妻子不时产生并发症,又在各个医院间奔波辗转,孙大哥也跟着疲于奔命。经朋友推荐,他带着妻子来到市四院安宁疗护病房,不仅得到了及时的对症照护,还因为安宁疗护医保支付试点政策,符合政策的合理费用可以走医保报销,从而减轻了不少经济负担。
“我从内心里感谢政府的政策,感谢安宁疗护的医生护士,让我爱人在生命的最后一程得到温暖和关怀。”—市民孙大哥。
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试点以来,对缓解恶性肿瘤患者和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减少病痛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进一步促进了分级诊疗的形成。截至2020年5月底,试点医院共收治肺癌、肝癌、子宫癌、膀胱癌、胃癌等各系统癌症患者198名,统筹基金支出177万元,绝大多数患者是在安宁疗护病区去世的,最长住院日达4个月,最高统筹支付31000元。
试点病区照片
2021年,安宁疗护医保支付工作全面实行
为扩大医保改革的受益面,让更多参保人享受到改革红利,在试点工作基础上,我市医保局和市卫健委继续稳步推进安宁疗护工作。从2021年 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安宁疗护医保统筹基金按床日费用结算政策,这一举措再次在全省率先,全国领先。
下一步,主城区和各区市县将合理设定开展安宁疗护按床日费用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具备安宁疗护资质的医疗机构,经过申请、审核等程序,可纳入安宁疗护定点。同时,市医保局要求各安宁疗护定点机构要严格执行安宁疗护病区收治标准和医保管理相关规定。一是做好安宁疗护参保患者知情同意书、KPS评分表、病案等资料管理,规范安宁疗护参保患者治疗。二是医疗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安宁疗护定点机构收治患者准入条件和诊疗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合理收治、合理诊疗,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合理使用。三是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安宁疗护定点机构安宁疗护病区床位和医保医师备案管理,完善经办系统,按要求做好医保费用结算及费用统计。
随着全民医保的实现,新时代的医保改革很自然地要解决从“有”到“好”的问题,而将安宁疗护纳入医保支付的创新举措,正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性医疗保障与健康服务需求,为生命的“最后一公里”带去尊严和温暖。
试点病区照片
关于安宁疗护医保支付
你所关心的那些事儿
安宁疗护医保按床日费用结算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是经三级定点医院诊断为癌症晚期/终末期,无治愈希望、病情不断恶化;且KPS(功能状态评分标准)评分50分以下,预计生存期不超过3个月的参保患者。二是参保患者及家属愿意并同意接受安宁疗护,经定点机构安宁疗护病区主治医师、家属及患者确定不再接受手术等创伤性治疗及放疗、化疗、靶向药物等治愈性治疗,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5号)规范治疗,签署知情同意书。
安宁疗护定点机构按床日费用结算标准是多少?
安宁疗护定点机构接收安宁疗护参保患者须入住安宁疗护病区,医保统筹基金实行按平均床日费用结算。结合定点机构级别,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安宁疗护统筹基金平均床日费用结算标准为:三级综合医院每人每日420元;二级综合医院每人每日380元;一级综合医院和安宁疗护中心为每人每日34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按照上述标准执行;成年居民按照上述标准的80%执行。
安宁疗护实行统筹基金按平均床日费用结算,统筹基金支付时间原则上不超过90天。超过90天的参保患者,由安宁疗护定点机构组织专家审定确须继续安宁疗护的,统筹基金平均床日费用结算标准按照原标准的60%执行,延长安宁疗护按床日结算时间不超过30天。中途退出安宁疗护的参保患者,再次选择安宁疗护的,统筹基金按平均床日费用结算时间累计计算。
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于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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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大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