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女士反映,最近在长安区西北政法大学里面的西安众合培训学校参加法考培训,从8月20日起改上网课,网课效果不好却不予补偿,而且部分上课老师与宣传的不一致。
刘女士说,自己缴费14800元报了法考培训班,同班有190多人,很多都是从外地来的学生,还有新疆来的,课程一共48天,都是到校上课,本来从8月20日到28日是冲刺课,但现在突然通知不上了,要改线上课。“冲刺课是最重要的,网课和线下课程肯定效果不一样,不应该收费相同。”刘女士认为,这段时间的冲刺课程应该按比例退一部分费用。此外,培训机构海报上宣传的老师和实际讲课的老师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有一些宣传的“名师”根本没有来,学生们意见比较大,和校方交涉后,校方表示可以退420元费用,但自己和一些学生拒绝接受,认为不合理。
19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该机构的一位负责人,他表示改网上直播课是因为近期西安疫情,没办法再聚集上课了,所以给予每个学生420元的退费。至于学生所说的老师与宣传不一致的情况并不存在,因为培训分两个阶段,有的老师只来其中一个阶段,而且有的老师是师资代表,来授课的老师都是博士、教授和副教授。
对此说法,刘女士表示,学校给予的退费是之前学生们反映师资宣传与实际存在不符情况给的,并非改网课的退费,大家还是认为网课不能和线下课同价,应该给学生退一定的差价。
有律师认为,从合同法角度来看,培训机构因暴发疫情而将线下课转为线上课,虽构成违约行为,但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但按照公平原则,与之相应的学费差价则应退还。这既是公平原则的要求,也是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角度来看,学生是消费者,课外教育培训机构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者,所以必须尊重与保护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这也有助于提升课外教育培训行业的公信力与竞争力。
华商报记者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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