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报融媒记者8月2日获悉,市教育局正式公布《洛阳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共涉及全市各县(市)区577家培训机构。洛阳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要谨慎选择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服务协议,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据介绍,洛阳市教育局近期接到一些市民投诉,主要涉及专升本、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教育培训机构的退费纠纷问题。对此,该局有关负责人提醒,要认真核实培训机构的相关资质,选择已经取得教育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的教育培训机构。缴费时务必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合同格式可以国家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准,明确约定收费标准、付费方式、付费渠道、培训退费相关内容和情形。此外,按照有关规定,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含赠送课时)的培训费,线上培训机构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同时应开具相关税务发票。对以各种优惠方式吸引学员或家长一次性缴纳超出上述规定的课时学费的,消费者可拒绝缴纳并向相关部门反映。不要轻信培训机构营销人员对培训效果的保证性承诺。
近期,洛阳市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的通知》,对校外机构的办学资质和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机构的生均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从事相关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机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社会公布,应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该负责人表示,对于此次发布的“白名单”,洛阳将严格采取动态管理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积极受理、严肃查处违反培训合同约定的行为。对没有落实培训服务合同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查实、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从“白名单”中删除,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洛报融媒 记者 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