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山东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国际交流专员简章
导语 为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不断提升国际交流合作水平,根据事业发展规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际交流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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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要求
1.学历学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须为普通高校英语专业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并获得本科及以上学位者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
2.年龄要求: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如为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底前毕业。
3.外语水平:应获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并获得本科及以上学位者可提供其他英语水平证明。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工作地点
本批次共计招聘国际交流专员7人,其中工作岗位在济南校本部6人,在青岛校区1人。
四、岗位职责
1.负责所在单位各类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申报工作,开拓并维护与国外友好高校及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2.负责协同学院做好海外人才引进、国际化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3.负责所在单位国际交流工作有关外文文本的起草及翻译工作,协助做好重大国际交流活动的翻译工作,参与英文网站的建设与维护。
4.协助举办国际会议,做好各类国外来访团组的接待安排及海外校友联络等工作。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1.国际交流专员岗位属高端文员岗位,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学校按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聘人员享受工会有关福利待遇。
3.对于在聘用期间表现突出,达到学校相关选拔考察要求者,学校可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缴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
六、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报名时间为5月20日上午9∶00至6月10日下午17∶00,报名网址:山东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sdu.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济南校本部和青岛校区岗位不得兼报。与其他批次招聘可兼报,如已进入其他批次岗位的公示阶段,则不得再参加本批次岗位的后续招聘环节。
2.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3.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和岗位基本知识与技能等,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4.考察与体检。通过考试人员参加考察、体检。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通过考察、体检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公示人选如放弃资格,可从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根据成绩等额递补。
七.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通知事宜,并保持手机和邮箱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4.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相关信息将在山东大学网站公布,未能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通知。
5.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携相关材料原件报到,逾期者视为放弃资格。
联系电话
0531-88362840
0531-88365795
附件
招聘系统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