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文孰优孰劣?
最近经常看见有这样的言论,一部分人认为汉语比英文要高级,他们列举了一系列理由很来论证其观点。下面我们逐条分析这些理由是否充分。
- 汉语只要几千个字就可以组成成千上万的词,而英文每出现一个概念都要新造一个词。
我想持这样的言论的人,应该是连最基础的英语阅读水平都没有的,因为结论太过想当然了!
首先,英文的造词法(注意和构词法进行区分),虽然和中文有着这样那样的差异,但是英文造词也不是随随便便找几个字母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新单词的。英文造词也是根据词根词缀以及各种造词法派生出来的,本身也是有逻辑可循的。比如说我们通常所说中文的那种造词形式,在英文中被称之为语法造词,像“boyfriend/男朋友”英文中和中文中的逻辑其实是完全一样的。(而且对中文来说,其实这是个外来词,因为中文本身没有用“男朋友”表示情侣中的男性一方的传统。)
其次我觉得词汇它当然要和词汇进行比较,你不能拿英文的词汇去和中文的单字对比,因为它本身就不是完全对应的。而我觉得英文的“词根词缀”≈中文的“字”,而英文单词也基本上是由几千个词根词缀,通过各种排列组合构造出来的,这一点上和中文的构词逻辑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举个例子:-act- 、-ag- 行动
acting a.代理的,n. 表演;演出
action n.行为;作用;动作;行动
activate vt.使…活动起来
activity n.活动;活力
actuate vt.开动(机器等);驱使
- 还有很多人会认为,“我想过过过儿过过的生活”“一把把把把住了”类似这样的句子是中文博大精深的体现,是外国人永远学不会的。
但我想说类似这种通过一词多义来玩的文字游戏,很多语言都有,比如说英文中也有“Buffalo buffalo Buffalo buffalo buffalo buffalo Buffalo buffalo.”“Police police police police police police police police.”
- 还有人举例中文“公牛、母牛、小牛”比英文的“Bull、Cow、Calf”更规律容易理解。
可如果写成“犆、牯、犊”呢?还那么直观吗?(当然如果换一种场合单看“犆、牯、犊”这几个字也可能被反过来用作证明中文博大精深的论据,因为有些人就是正着反着都能说)
一种语言的词汇是否规律,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一般同源词和同逻辑词会比较规律,原生词汇会比外来词汇规律。而现代英语恰恰是一种词汇来源非常复杂的语言,所以有时候我们会感觉它的词汇并不是很规律。但这并不代表它就完全没有规律,它有些词汇还是非常规律。
新英汉词典
- 还有一类常见的说中文可以说“星期八”“星期一百”等等,英文要如何表达?
这种说法显然是没有搞清楚英文中的“星期”概念的内涵。
西方的星期概念最早来源于苏美尔人。他们朴素的认为天上有七位星神轮流“值日”,分别是:太阳神(星期日)、月亮神(星期一)、火星神(星期二)、水星神(星期三)、木星神(星期四)、金星神(星期五)、土星神(星期六),于是建立了七天一星期的制度。
苏美尔文明衰落以后,星期制度被古巴比伦人继承,之后又影响了古犹太人,随着文化交流的发生以及宗教的传播,欧洲其他各国也逐渐接受了这个制度,但也都根据本国的神话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本土化改编(就是把其中一些神的名字换成本土神的名字)。
所以不难看出英文中的星期的概念有其自身的发展渊源和历史流变,这就有点类似于汉语中的十二生肖的概念。我们不难想象,假如英国人把我们的生肖直接翻译成“生肖一”“生肖二”……然后他跑过来问你“生肖十三”是什么?用什么动物表示?该怎么写呢?我想中国人听到这个问题也一定会很懵吧!
- 接下来说一种观点,很多人说中文只需要认识几千个常用字就能够畅行无阻了,而英文要会几万个单词。
这种观点呢,还是犯了把字和词对比的错误。下面这是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常用词表》(草案)书中收录了现代汉语常用词56008个,由此可见,汉语的常用词数量也是万级的。
《现代汉语常用词表》(草案)书影
让我们再来看看英文,根据权威的词汇测试网站Test Your Vocab收集统计的约49万份英语母语者的词汇量数据显示:英语母语者成年人单词量在20000–35000个。
英语母语者词汇量随年龄的变化图(蓝线为平均值)
注意:该网站采用的一种非常硬核的词汇量算法,是仅仅计算lemma的数量。Lemma是语言学术语,指“本身未经过屈折变化的词”。简单说就是只计算单词原型的数量,常规派生词一律都不算。比如,quick和quickly都认识,只计1个lemma. 并且词组、俗语、习语、合成词也都不算。
所以实际词汇量可能比显示的要多,但和中文的五万应该大致相等。综上所述,成年中英文母语者各自的平均常用词数量大体相当。并不存在英文需要更多词汇量的情况。
- 中文的序顺不影阅响读,读到最你后会发现这话段的序顺是错的。
对于这种现象,我是不否认的。但这种现象也并非中文独有,比如
Aoccdrnig to a rscheearch at an Elingsh uinervtisy, it deosn"t mttaer in waht oredr the ltteers in a wrod are, the olny iprmoetnt tihng is taht frist and lsat ltteer is at the rghit pclae. The rset can be a toatl mses and you can sitll raed it wouthit porbelm. Tihs is bcuseae we do not raed ervey lteter by itslef but the wrod as a wlohe.
而且这种。这种现象是有前提条件的,就是文字的混乱程度不能太大,而且最好是开头和结尾不要混乱,否则还是会出现阅读障碍,比如下面这句话
子胡的白花的蓬蓬乱部一;痕伤些夹常时间纹皱,色脸白青;大高很材身他。人的一唯的衫长穿而酒喝着站是己乙孔
- 再说一种网络上流传甚广的观点:联合国6种工作语言打印的同一内容的文件中,中文文件是最薄的,所以中文比其他语言简洁。
对于这个说法的前半部分我是认同的,因为我对比过多种书籍的英文版和中文版,中文版书籍确实更薄,而且很多英文版字号还明显小一些。但是!以此作为中文比其他语言更简介证明,我觉得并不充分。因为字母文字和汉字的排列方式不一样,无法直接比较。如果把英文写成方块字形式或把汉字按笔画横向排列,我想都会对排版有影响。
这里要感谢一下中央美院的副院长徐冰先生,他所创造的英文方块字为这种比较提供了可能性。下面以徐冰创作的英文方块字《鹿柴》为例。
徐冰英文方块字《鹿柴》
空山不见人
Empty mountain not see human
但闻人语响
but hear human language echo
返景入深林
Returning light under deep wood
复照青苔上
again shine green moss on.
不难看出正常书写的英文确实比中文更“长”,但写成方块字形式,就和中文一样了。所以单纯从文本厚度并不能说明中文就一定比英文简洁,只能说明汉字,比字母单词的写法要紧凑。
- 最后说一种可以说是最常见的论据:英文怎么区分“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妈”等等亲戚?
实事求是,必须得承认英文确实没办法在称谓上直接区分这些亲戚。但我们得分析一下原因。根据美国人类学家默多克(G.P.Murdock)的研究,全球不同族群的亲属称谓有六大类型,分别用了6种典型民族来命名,分别是夏威夷式(Hawaiian system)、爱斯基摩式(Eskimo system)、易洛魁式(Iroquois system)、克洛式(Crow system)、奥马哈式(Omaha system)、苏丹式(Sudanese system)。
而英美就属于爱斯基摩式,特点是对亲兄弟姐妹与表兄弟姐妹进行了区分,强调核心家庭,对核心家庭成员的称谓区别于其他亲属,而所有同性表亲都采用一种相同的称谓。
摘自周大鸣《人类学导论》
而我们中国目前大部分属于苏丹式(农村部分地区还有易洛魁式),特点是将所有的表亲按照与“我”的亲疏区别开来,即区分同胞与堂、表兄弟姐妹。
摘自周大鸣《人类学导论》
爱斯基摩式常见于强调小型家庭群体的双系继嗣社会,在这类社会中,父系和母系得到了同样的强调。苏丹式常见于基于父系继嗣的群体中,也与复杂的社会分工和社会分层相联系。看到这里我想大家应该已经明白不同的亲属称谓只是不同社会群体由于居住习俗、继嗣方式、婚姻规则、财产的拥有和继承等等因素的差异造成的,很难说谁比谁优秀。而且亲属称谓其实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社会的发展也是会慢慢改变的,就比如说我国目前很常见的一个现象:很多独生子女结婚后生下的孩子对双方的父母不进行区分,统一叫爷爷奶奶一样。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不认为英文比中文高级,但同时我也不认为中文比英文先进。我们没必要妄自菲薄,但也不应该妄自尊大。海德格尔说“语言是存在之家。人类以语言之家为家!”每种不同的语言都有其内在的逻辑和历史,不同语言所带来的思维方式的差异塑造出了不同民族人不同的个性,而其中的每一种都值得被尊重。而真正热爱汉语不应该是在嘴上贬低其他语言,而应该从学好汉语、说好汉语、写好汉字做起,努力在行动上展现汉语的魅力。现在很多人汉语水平极差,说话词汇匮乏语法错误;书写提笔忘字甚至错字连篇,这难道是热爱汉语,以说汉语为荣的人该有的样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