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澄:作为受害者互助群成员,说说我知道的精神传销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沈澄】
近日,微博热搜上一则“DCM魏萌死因疑与精神控制组织有关”的词条引发大众关注。魏萌是一名投资人,生前任DCM董事总经理。8月14日,魏萌在参加LEGACY飞跃工作坊(北京诚泉文化发展公司)的课程时意外晕倒,于两天后医治无效死亡,年仅32岁。
魏萌事件让外界关注到,LEGACY课程的内容疑似涉及辱骂、传销、精神洗脑等行为,不仅导致学员身体上的极度疲惫,更使部分学员在课上产生精神奔溃。尽管事后培训机构与家属均否认该传言,但关于精神传销的争议依旧甚嚣尘上。
这一事件让不少人联想起深圳警方曾破获的一起新型传销案。涉案的深圳众鼎公司以所谓“教练技术”为名,通过非法有害培训对学员实施精神控制。也正是这一案件,使精神传销这一新型的传销方式浮出水面,引发各界关注。
笔者曾有身边人陷入精神传销陷阱,也是反精神传销网络互助团体的组织者之一,希望通过这篇文章和大家一起关注精神传销带来的危害。
图源:LEGACY官网
什么是精神传销?
精神传销是传销的一个变种,它与后者的区别在于,不再依靠层级返利来驱动销售,而是通过洗脑方式,使学员获得极大的精神满足,把发展新学员作为生命中最重要的目标,一旦不能成功发展下线,则会带来精神上的巨大痛苦。精神传销造成的危害,除了金钱损失,还会使受害人的家庭关系破裂,亲友关系断裂,更严重的会造成难以治愈的精神创伤,是将成功学、心理学、催眠术和心灵鸡汤、甚至加上邪教等“乱炖”下的洗脑术。
现在国内流行的精神传销主要为“教练技术三阶段”培训。对其进行溯源,可追溯至美国上世纪70年代兴起的LGAT类课程——EST课程。LGAT课程(英语:Large-group awareness training,可翻译为集体觉醒训练、大团体觉醒课程、大型团体的意识培训等),泛指一些宣称能够令学员提升自我潜能的多人课程。
此类课程经常被指涉及洗脑和催眠等不良手法,曾有学员在参加课程后患上精神疾病,引起精神病学医生的质疑。上世纪80年代,EST课程由于在美国社会引起了不良影响而被查封,其组织内部分为了两支,一支是以托马斯·隆纳德为首的ICF系教练技术课程,另一支则是以三阶段课程为特征的生命源泉(也称生命动力)课程。
上世纪90年代,生命源泉课程通过港台进入大陆,首先在深圳等港口城市扎根,初期他们的目标是各企业老板、骨干等精英人士。著名编剧、记者李亚玲为了探寻此类课程真相,曾在成都深入卧底,最终发表一篇名为《揭秘精英课程生命源泉:强迫洗脑的过程》的特稿,在当时引起强烈反响。
之后在2007年,当时国内最大的三阶段课程平台组织汇才被查封,汇才的员工和学员蛰伏下来,开始在全国范围开办三阶段课程平台,而名称则改为了当时还不为人所知的“教练技术”(实际的ICF系教练技术此时在国内还未流传开)。为了掩人耳目,他们借用了众多的名号如教练技术、领导力、领袖之道、九型人格、CP、LP、TA等,并在宣传噱头中引入了心理学、NLP等概念,至此,他们的目标已经不限于精英人士,开始广泛“撒网”。
披合法伪装,敛非法之财
三阶段课程隐蔽性极强,善于伪装。这类平台一般会在当地注册“商务咨询”类公司,并对外打出“商学院”等培训机构的名号,而实际上并未在教育局和人社部取得资格,也并没有开班授课的资质。在心理咨询师证未被取消之前,很多平台的“导师和教练”几乎人手一证,加大了开课的迷惑程度。
平台开班没有固定场所,地点一般会选定当地酒店的大型包间,以便随时撤离;学员上课时会被要求上交手机和通讯设备,并填写相关的“保密协议”,要求不对任何人告知课程内容(理由是为了不破坏他人的上课体验)“上课”时的“导师和教练”不带任何讲义,使得对其的调查缺乏有效证据。
此类平台扩招学员并不进行对外宣传,唯一手段就是通过老学员拉人头,以“体验良好”“事先垫付学费”等为噱头,将新学员骗来开课洗脑,而当新学员察觉不对将要离开时,又会派出老学员对其进行情感绑架。
此外,平台注重利用活动宣传洗白自己。最常见的手段是组织学员自费去孤儿院或者养老院做义工;或者与当地学校开展“心理团建”等活动,并借机在学校中宣传课程。此类活动往往容易登上当地的报纸版面,作为老学员拉人头时展示的“证据”。培训结束后,平台会给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外表相当华丽,实际毫无用处。
此类平台开班的最终目的无外乎敛财,因此平台会对学员收取巨额培训费用,往往三阶段的“学费”会达到数万乃至十数万。而实际上,平台开班几乎不需要成本。宣传全靠老学员邀约,租用场地、开展各类活动,几乎都是学员自费,而剩余的大量活动物资则会被平台侵吞。而部分平台的“导师和教练”会在课程末期有意识的引导学员参与自己主导的非法集资类项目。
激发依赖性,为精神控制做铺垫
三阶段课程之所以能够成功洗脑、精神控制学员,其前提在于使参与者对平台产生了极大的依赖性。
首先,学员在上课前会被要求填写一份非常详细的表格,内容包含了近期遇到的困难、想要做出的改变等等,平台在课程中会利用这些信息引发学员的焦虑,并宣称“只要上课就能解决你的一切问题”。填写的表格中会让学员详细写明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住址,当学员要求不再上课时,除了老学员和同期的学员进行情感绑架之外,还会组织学员前往其家宅和单位劝说,造成不良影响。
另外,平台导师在课程中会引导学员说出其后悔或一些见不得人的秘密,在此后伺机进行要挟。
其次,课程中平台会给学员两两之间分配“死党”,并引导他们进行大量亲密的互动,巩固学员之间虚假的情感。并且在课程中鼓吹“连坐”制度,宣称一人不上,其死党也要被踢出。学员“死党”之间的亲密互动和学员对课程的保密行为会引起家人和朋友的怀疑,此举是为了故意制造隔阂,来让学员产生“只有平台的同学和导师理解我”的错觉。
最后,平台会要求学员每天固定完成“作业”,遵守某些规则,完不成规则的会被要求“乐捐”一定的钱款,以巩固课程对学员产生的作用。每组学员之间还会固定参与聚会,就算三阶段课程完毕之后还会组织聚会,有些异地学员为了参加聚会甚至不惜经常搭乘飞机前往。
经过以上这些步骤,学员会对平台产生极大的依赖性,认为外界都认为他们不正常,而在平台营造的环境中才有人理解自己,进一步将自己和平台绑定。
“里程LEGACY”课程现场。图源“LEGACY诚泉北京”公众号
洗脑手段多样,参与者精神产生不可逆改变
平台会利用多种手段对学员进行洗脑。他们通常会把导师包装成心理学领域的泰斗或者各行各业的尖端人士,树立导师的权威,引导学员进行崇拜,减少反对和质疑的产生。
这些导师在洗脑开始的时候并不会采取激烈的办法,而是先利用话术,抛出许多心理学、金融方面的专业术语,这些术语在网上也能查到根源,但和导师的讲解会存在很大出入。学员在初期被灌输大量的知识后往往会对导师产生敬佩的情感,觉得获得的知识很有道理,对自己有所帮助,参加授课不虚此行。
同时,平台导师会要求上课的学员统一着装,全部西装革履,胸口挂上写有大号自己名字的胸牌。这类着装初期会先由已经毕业了回来当“助教”的学员穿着,充分展现“毕业学员的精神面貌”,让新学员产生羡慕的情感。
平台导师经常会利用话术和群体起哄的方式,把学员之前学习、工作、生活上的成就全面否定、推翻;让学员产生强烈的自卑感,觉得自己“前半辈子白活了”,从而把导师奉若神明。导师也会给学员布置作业,每天必须撰写学习心得和读书体会,读书笔记拍照上传朋友圈,上课或做某些事情之前需要把“我是一个成功、自信、自律的男人(女人)”这句话默念或大喊出声。
通过这一系列手法,学员最终坚信“自己已经学到了东西”,而印证是否学到的手段则是介绍新学员前来学习。
深陷其中之后,学员会在精神和逻辑上产生不可逆的改变。正常人的逻辑是由因得出果,而这些被洗脑的学员在相关方面是由果得出因。他们在关于自己“学习”一类的事情上,会提前预设好一个结果,即“我所学习的东西没有问题,就算有问题也是对我有好处的”,以此为前提来与质疑的人进行辩论。在这种前提下,对学员晓之以理是完全没有效果的。
学员最常说的一类话就是“见仁见智”“知识是工具(菜刀)(枪),有的人用它...而我们用它...看用的人和怎么用。”“不管在哪儿学,学到的是什么,只要对自己有用的就是好的。”“学习没有对错,只要看对自己有没有提升就行。”在这种思维影响下,学员会忽视自己学习的平台是否合法、学习的知识是否偏门,极易产生盲目自大的感觉,陷入“相对主义诡辩”。
以此为前提,学员开始盲目相信“学习”和“提升”。他们会间断性产生对于“学习提升”自己的自豪感,以“是否学到了东西”作为自己这段时间的唯一评价,即使“学到的东西”跟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几乎毫无关联、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和“学到的东西”不对等也毫不介意。处于这种状态下的人往往会很容易被平台的导师和学员引导去报名一些跟自己本来意愿风马牛不相及的课程,类似“禅修”“国学”“领导力”“财务翻转”“数字密码”“灵修”等。
长期的洗脑容易导致学员思维简化,思考事情容易“非此即彼”。学员在日常交流中会经常采用“你必须”“这肯定”“只有...才”“你不......就是......”“你没有......怎么能......”的句式,对一件事的多元化思考,往往会被他们简化为二元化思考,并且坚持认定“不按照他们的思路,这事情就没法做成。”
于是,他们的情绪也会变得异常亢奋。学员遇到晓之以理,如果自己的话术不起作用,会非常容易动怒,喝骂对方;遇到动之以情,则会产生轻蔑情绪,认为对方并未和自己有相同的学习经历,不可能会理解自己,并因此觉得学习提升过的自己高人一等。
这样简化而极端的思维方式会使学员会产生“赚快钱”的倾向,经常会被被平台的导师和学员引导去进行一些“资金盘投资”,并以“走偏门”为荣,深信“自己正处于风口”,走在时代尖端,看不起常规的工作和长期的积累,连带着看不起某些常规的高校学历。
洗脑带来的盲目自大也会让这些人产生“一切尽在掌握”的错觉。在面对亲人和朋友的劝说时,会有这样的表达:“我知道这个课程存在问题,我也不认同里面拉人头的那部分,但我认得清真相,分得清事物好坏,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只学习对自己有用的,不会去拉人头。”但实际上,从接触的所有案例来看,说出这种话的人,到了最后无一例外都会被平台内部团队裹挟着去拉人头帮人垫费,到了那个时候他们又会有其他的借口,例如“我是真的觉得这个课程好,那个人确实需要帮助,我才会帮他垫钱让他去上课的,有时候把脑子洗一洗又不是坏事,他来上课我没有收益的,构不成传销。”
而最可怕的一点是,几乎所有学员,在第一阶段,无论是自我的观感或者是亲人朋友对其的感觉,都相当不错。因为这是平台导师布置的一个“任务”:督促学员“自律”或“改正脾气”“待人友善”“做一些之前做不到的事情”。学员会感觉“自己确实取得了一些成就”;而亲人朋友会觉得学员本人似乎“脾气变好了”“关系和睦了”“变得积极向上了”“家务劳动都开始包揽了”......从而没有产生应有的警惕。
相关法律尚未完善,监管仍是难题
根据《反传销法》第七条关于反传销法全文的司法解释:
传销是指(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以教练技术为首的精神传销在组织形式上完全避免了上述条款,介绍人没有报酬、学员缴纳费用的名义是“培训费”、新老学员之间没有形成上下级关系,因此国内现行的反传销法无法界定其违法。
而这些平台对外注册的“商务咨询公司”或“成人培训平台”的名头具有非常大的迷惑性,相关部门在监督时很难发现其所钻的漏洞。这类平台一般会开具学费收据,部分平台甚至会开具“非学历教育”和“培训”类的正规发票,借着合法的外衣,行非法之事。
此外,前文提到的平台以酒店包厢作为开课地点、学员在开课时上交手机、让学员自费举办活动等特征,更是加大了相关部门监管的难度。
受害者的特殊性则是相关部门监管难的另一大原因。以教练技术为首的精神传销平台,其受害者往往是已经被洗脑的学员的家人和朋友,而向警方报案时,警方往往会因为当事人本人并没有感觉受害而将举报忽略。
部分受到洗脑的学员在醒悟后报警时,警方按照常规会要求报案人出示明确证据,上课时被没收手机的学员自然无法出示。同时,因为“学费”上缴渠道相对没有纰漏,又是学员自愿上缴,警方无法界定学员是否被人欺骗。
在警方上门调查时,平台会谎称正在举办商务咨询集会、户外拓展或发布会,由于没有课件等相关证据,警方很难取证。以深圳众鼎案为例,在警方询问学员时,学员私下串供,一口咬定自己是看了网上的宣传前来上课的,还把串供心得发在平台内部群里。
2018年,深圳警方曾破获的一起新型传销案。涉案的深圳众鼎公司以所谓“教练技术”为名,通过非法有害培训对学员实施精神控制。
另外,该类案件发生较少也会导致监管难度上升。相关部门对此了解不足,各地对该类案件的重视程度不一,报警时多地警方表示“第一次听说精神传销”。就在深圳众鼎案宣判结束后,部分其他平台的学员到当地警方举报,仍然得不到重视。
因此,各部门需针对该类平台机构的违法行为提出相应的打击措施。
教育局和人社部应严密监管该类平台的资质。对市面上并非正规培训平台,却打着“商学院”、“成人培训”旗号的机构进行严格的调查,对没有培训资质的平台予以取缔。对“企业教练师”的职业资格考核进行详细研究,避免被精神传销平台借题发挥。
工商局、教育局和警方等相关部门需要对精神传销类案件有足够的认识,在接到相关举报时明确其牵涉哪一类违法违规行为,尤其要对受害者举报的平台的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全面的研究,查看其是否在违法违规进行开班培训。
针对该类平台的违法违规行为,学员缴费阶段收到的收据和发票是否正规,需要工商局进行研判。平台是否具有开课资质,需要教育局进行研判。平台是否打着“团建”“咨询”的幌子违法开班则需要警方进行研判。要实现多职能部门的联动,关键还是在于对该类培训和平台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敏感度,任何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必须立刻提高警惕,协同其他部门展开联合调查,避免互相踢皮球、举报者投诉无门的问题。
由于此类平台属于社会乱象,许多民间的心理机构由于害怕打击报复,拒绝站出来指责其不符合科学原理。相关部门需要广泛联系权威的心理界人士,对该类培训进行内容上的分析,并以此进行宣传。
根据该类平台的洗白行为,相关部门需要广泛提醒当地学校、福利院与养老院,发现类似的行为需要及时上报。同时提醒当地酒店以及拥有足够空间的写字楼,发现类似的集会需要及时上报。
同时各部门应密切关注网络动态,对于一切打着“自我成长”“觉醒”“领导力”“蜕变”旗号的宣传都需要留意,同时还需要关注“身心灵”方面的培训内容。
严厉打击犯罪活动之外,也要提高群众的反精神传销意识。相关部门可以参考近期各地开展的防范金融诈骗活动,用张贴海报、装订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精神传销类培训的危害,让广大群众了解其洗脑和敛财的手法以及现有的精神传销名目。同时促成各地新闻媒体对该类培训的广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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