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各类成人教育培训、技能培训等
网络教育培训课程涌现
但部分培训机构存在经营不规范
教学质量相对较差等问题
损害了学员的合法权益
扰乱了教育培训的市场秩序
近日
天津自贸区法院受理了
六起网络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
让我们一起看看
案情简介
六名学员分别起诉某一教育机构。
学员诉称,该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宣称其通过专门培训,可以使学员考取某类建筑项目经理证书,并能将学员推荐给有需求的公司,让学员获取兼职收入。
学员们遂分别交纳了近万元的培训费用。
后通过培训
学员们陆续取得相应证书
但该教育机构始终未将其
推荐给相关公司进行兼职
学员们认为该教育机构
存在虚假承诺行为
起诉要求其返还培训费用
案件受理后
承办法官在送达期间发现被告办理了公司简易注销登记,正处于公示期。
为避免因被告公司注销产生的消费者维权困境,法官立即联系企业登记机关,告知该公司可能存在虚假陈述情况,正在进行的简易注销登记可能不当,并针对涉诉主体发出停止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商请函,获得了登记机关的支持,第一时间结束了被告的注销程序。
随后
法官联系到被告公司负责人
批评其在尚有未结诉讼情况下
发起简易注销程序是不诚信的行为
向其明晰利弊
最终
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
六名原告撤诉
网络教育培训机构不规范经营引起的各类问题,不仅不利于社会成人教育培训行业健康发展,更损害群众的合法利益,损害区域营商环境。
天津法院将一如既往
依法打击虚假宣传、违法经营行为
以实际行动打造最优司法为民环境
和最优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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