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骗取数万名被害人八千余万元“国际注册身高管理师”团伙栽了
从高中起
小编就有一个梦想
向天再借十厘米
然而
生活给予了我无情的一击
现实对我说
终于某天有人告诉我
只需购买产品就能长高
大长腿不再是梦
还有这种好事?
案情简介
2018年9月,朱某(另案处理)、隆杰等人注册成立广东健长公司,并担任管理人员,形成犯罪集团。犯罪集团下设销售部门、行政后勤部门、财务部门,其中销售部门分为一线销售、二线销售,行政后勤部门分为监听部门、售后部门、技术、后勤部门,分工实施诈骗犯罪。
该犯罪集团在多个网站、微信朋友圈发布违背科学规律的能够帮助成年人增长身高的虚假广告、虚假案例,诱骗被害人添加所谓的“老师”微信。
犯罪集团中的“一线销售人员”以虚构的“国际注册身高管理师”“国际注册高级营养师”身份与添加微信的被害人联系,询问身高、年龄、体重等情况,谎称能够帮助增高,并“预测”长高幅度甚至保证长高2-3厘米,承诺由专业人员提供一对一的跟踪指导服务,诱骗被害人购买不同增高幅度的虚假套餐。
“一线销售人员”成功骗取被害人购买产品后,将被害人的信息交给“二线销售人员”。“二线销售人员”明知被害人前期购买的产品不可能产生增高效果,按照犯罪集团的话术编造被害人体内湿气重、杂质多、不适合之前购买的增高产品等理由,提供虚假案例,诱骗被害人追加购买其他虚假增高产品。
为防止被公安机关、药监部门发现,犯罪集团还要求“销售人员”不得使用“专家”“医生”“主任”“药品”等词汇,代之以“资深助理”“资深顾问”“专业”“经验丰富”等词语,并设置专门的监听部门关注“违禁词”的使用。
经查,犯罪集团所谓的增高产品,均为低价采购的不具备增高效果的保健产品。截至案发,该犯罪集团实际骗取数万名被害人钱款共计八千余万元。
近日,江苏高院对隆杰等5人诈骗案作出二审裁定,以诈骗罪判处隆杰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以诈骗罪判处其余4人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六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周光旭 省法院刑二庭法官
谭韫争 常州新北法院刑庭法官
(挂职省法院刑二庭法官助理)
本案中,隆杰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够帮助被害人增高的事实,通过互联网销售不具备增高功能的产品,骗取被害人财物,构成诈骗罪。该犯罪集团除本案被判处刑罚的隆杰等5人外,还有数十名犯罪集团成员另案处理,均以诈骗罪被依法判刑。
1.这是一起典型的销售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本案中,犯罪集团依托表面合法的公司,公开通过媒体进行虚假宣传;待有意向的被害人与其联系后,所谓的“销售人员”按照事先准备的话术进一步骗取被害人的信任,根据被害人的情况“量身”定制价格不同、增高幅度不一的虚假套餐,再以被害人身体情况不适宜之前套餐为由进一步骗取被害人钱财。被害人往往难以识破骗局,简单认为系因个人体质等原因未达到宣传的增高效果,本案犯罪手段具有较强的迷惑性、隐蔽性和欺骗性。
2.本案中,隆杰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背科学规律进行虚假宣传,披着基因检测等“科学”外衣编造被害人不能长高的原因,制定诈骗话术,虚构“国际注册身高管理师”“国际注册高级营养师”身份,诱使被害人购买不存在增高功能的虚假产品。隆杰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安全,属于刑法中的诈骗犯罪。
3.该类犯罪社会危害性较大。
该类犯罪团伙往往组织结构严密,分工精细,按照企业模式进行管理,形成分工明确的“职能”部门,通过培训、奖励等措施进行管理,使得犯罪数额短期内激增,社会危害性较大。本案中,隆杰等人注册成立广东健长公司,下设一线销售、二线销售、监听部门、售后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门等,各部门之间“分工合作”,在一年时间里骗取数万名被害人八千余万元。
近年来,全省法院将依法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辨别能力,不要轻信网络上的非正规推销信息,谨防上当受骗。此外,也建议各类媒体加强对广告内容的审核,对明显违背常识、违反法律的广告谨慎发布,避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图片来源于网络)
来源:江苏高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田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