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许多城市兴建了蹦床公园、极限攀登等涵盖极限运动项目的综合性大型娱乐活动中心,这些高空极限项目虽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但目前并无具体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予以规范,亦未被列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监管清单。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一旦受伤,应如何维权?
4月20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北京市三中院了解到,该院近期审理了一起女大学生参加极限运动致残的案件,该学生在某极限蹦床公园体验后受伤,后被诊断构成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女学生和极限蹦床公园双方争执不下,女大学生遂诉至法院。
北京三中院表示,极限蹦床公园作为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其设置该类游玩项目是以营利为目的,根据收益与风险相一致原则,其应当负有保障游玩者人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即安全保障义务。涉案高台项目虽无具体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具有一定风险性。
对于存在较高风险的娱乐项目,经营者应当负有更高的安全保障义务。项目参加过程中,经营者配备的安全员未经过专业培训,对体重限制等禁止参加事由未进行审查,既未排除安全隐患,也未有效制止损害发生。事发后亦未对小月进行专业救治等等。
综合多方因素考虑后,北京三中院认定极限蹦床公园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上存在过错,应对小月的受伤承担主要责任。小月作为成年人理应对涉案项目的风险性有清楚的认知,其未按规定动作下落对自身损害亦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上游新闻记者 汪璟璟)
来源: 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