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教体〔2023〕5号《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续期、变更、终止行政许可审批办事指南的通知》要求,即日起东凤镇辖区内所有面向中小学生举办开展非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含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均应按照《广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粤体规〔2022〕3号)、《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粤科规范字〔2022〕9号)、《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粤文旅人〔2022〕129号)等文件要求的设置标准,申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需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确保“证照齐全”。凡是面向中小学生举办非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均要“证照齐全”,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对未取得相关证照开展相关培训业务的机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温馨提醒
根据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家长在报选校外培训机构时要登录“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选取合法合规的机构,同时签署《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切勿片面追求各类充值优惠,更不要一次缴纳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还要仔细保管好有关协议文本、合同、票据等资料,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载相关附件
《广东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中山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续期、变更、终止行政许可审批办事指南》
中山市东凤镇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受理:地址
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809室咨询电话
0760-22614730(梁老师、刘老师)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今日东凤编辑部编辑:邓淑芬、刘睿责编:甘嘉慧、黄雪琪执行总编辑:吴宏安总编辑:冼嘉涛来源:东凤镇教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