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舟山日报-舟山网
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出台
1月15日起执行,若发现违规行为家长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日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舟山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了我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
《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需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学科类校外培训范围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10人以下班型收费55元/课时·人次,10~35人班型为45元/课时·人次,35人以上班型为35元/课时·人次,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其中45分钟为标准课程时长,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各培训机构可在此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该收费标准将于1月15日起执行。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收费管理,参照执行。
据了解,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按照规定通过网站、收费场所、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需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收费行为。
市场监管、教育、发展改革等部门将依职责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对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
若家长发现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收费不合理等问题,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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