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两区建设调法调规中,国务院决定在北京市暂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60条,调整为授权北京市制定发布具体管理办法。这一授权意味着外商将可以投资北京市培训机构。
对此变化,市人力社保局二级巡视员张友道介绍,北京市作为目前国内唯一的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承载着服务业开放先行先试的任务。教育领域的改革开放,是服务业开放的一项重要内容,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和深远影响。授权北京市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将有利于增强北京市在教育领域对外开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相关制度更符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和城市发展实际,有利于结合北京市外商投资教育领域的实际办学需求实现精准的政策设计,“可以说,这次授权是一个很好的“助力器”,将助力我们放开手脚,加大教育领域对外开放改革力度,助推本市教育领域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此次国家授权由北京市制定发布鼓励外商投资经营性成人教育类教育培训机构、支持外商投资举办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结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职责,该局将具体负责其中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改革落地工作。
张友道说,职业技能培训是职业教育领域的组成部分。去年,北京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自贸试验区获得国务院批准,制定出台了本市举办经营性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政策,在全市范围内首次允许设立经营性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机构可登记为公司实行市场化经营;取消筹备设立环节,申请设立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即可当场办理。此次改革,更是跑出了首都教育领域改革的加速度。
人保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此次调法调规工作要求,积极推动首都职业技能培训领域改革创新,增强外商投资我市职业培训领域积极性,打造一支能够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首都技能人才队伍。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佳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