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派出公益诉讼条线优秀师资为西藏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培训班授课
着力打造一支西藏公益诉讼骨干队伍
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首届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技能竞赛第一轮“案件审查及法律文书制作”考试现场
7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带领公益诉讼领域优秀师资前往西藏,共赴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组织的一场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教育培训活动。这是一次怎样的业务培训?又有哪些特殊含义?7月20日,本报记者进行了电话采访。
记者:我们了解到,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近日亲自带队为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培训班授课。跟以往的培训授课相比,这次业务培训有哪些不同?
俄木日(拉萨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今年是公益诉讼全面推开5周年,也是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最高检的一切工作安排都是围绕抓质量建设推动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来开展,比如最高检计划今年开展首次公益诉讼业务竞赛。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的培训班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组织的,西藏把全区的公益诉讼业务骨干集中起来进行培训,培训人员也是业务竞赛人员。所以这个班很特殊,既不是单纯的业务培训,也不是单纯的业务竞赛,而是以“业务培训+技能竞赛”的综合模式,实现以培训促竞赛、以竞赛练队伍的目标。此次培训我感觉收获很大,增长了本领,开阔了眼界,对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充满信心。
记者:西藏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哪些特殊性?
格桑旺姆(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西藏这两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数量大幅上涨,主要是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涨幅达到100%,也出现了一些具有地域特色、办案质效比较好的典型案例。为在新的起点上推进西藏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突出雪域高原地域和文化特色,深化对基层公益诉讼办案情况的调研总结,在推动系统治理、溯源治理上下功夫。对此,最高检给我们开出了“药方”,建议在坚持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共同规律和高质量发展的共性要求基础上,找到符合西藏实际、体现个性和特色的工作思路和发展方向。具体来说,一是以环境资源领域为抓手,深耕细作传统法定领域,根据各地现实需要拓展新领域案件范围;二是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办案质效,探索具有西藏特色的案件办理机制,强化自治区、市级公益诉讼人员以及各级院全体业务人员的一体化使用,建立在培养“全科医生”(通才)基础上加强专业能力建设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三是拓宽视野,在关注湿地、生物多样性特别是特色物种的基础上,注意总结对涉及寺庙等具有鲜明地域文化意蕴的公益侵害开展公益诉讼,促进系统性的保护和利用。
记者:着力打造西藏公益诉讼骨干队伍,我们做了哪些准备?
王旭东(西藏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这次业务培训,最高检给予了最大支持,派出公益诉讼条线有代表性的优秀师资。此外,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还邀请了湖南和湖北的业务专家来授课、担任比赛评委,从而给学员创造更多交流机会,有利于他们提高站位,拓宽视野,吸收好的工作理念、办案思维。
在授课内容上,我们也是精心设计。胡卫列厅长专门对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研究,寻找工作规律,从如何走出具有西藏特色的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之路的角度进行授课。其他授课老师分别从如何办好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和新领域案件、培育典型案例、办理跨区域公益诉讼案件等方面把脉问诊,为西藏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补齐短板、促进西藏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
参赛的35位学员都是经过西藏自治区各市分检察院举办业务竞赛层层挑选出来的业务骨干,具备良好的业务基础,通过半个月的培训、三轮实战演练,相信会得到较快的提升和取得较大的进步。
记者:去年7月21日至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调研时指出,雅鲁藏布江水系是难得的一块绿地、绿肺,它的生态还很脆弱。要以保护为主,保护住这一块“净土”,一起把这件事情做好。一年之后,在西藏有了形式新颖的公益诉讼业务培训模式,前后呼应,有着怎样的深意?
胡卫列(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公益诉讼检察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决策部署推进的,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西藏生态保护,多次赴西藏考察调研并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
在公益诉讼检察全面推开5年间,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
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