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静 通讯员 宁公宣) 每年因为未成年人野泳造成的惨剧频频发生。7月29日,市公安局、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消息,当天起对举报、劝阻未成年人野泳等行为进行奖励。
今年6月17日,在珍珠泉景区佛手湖,有几名年轻人下湖游泳,其中有两人水性不佳,出现险情。现场有一名溺水者被救上岸,但另一人失踪。经过近一天一夜的搜寻,18日下午溺水失踪的人员被找到,已经没有生命体征。这是一起典型的野泳事故。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已接报各类溺水警情40余起。
野泳是指在非正规场合下游泳,例如在池塘、河道、水库等地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入夏以来,全国多地发生野泳意外溺亡事件,尤以未成年人居多。前不久,溧水区晶桥镇一名3岁孩童,自己一人在院内玩耍无人看管,等家人发现孩童不见后去寻找,发现该孩童已漂浮在自家院子旁的池塘里。打捞上来后,孩童已无生命体征。
为有效降低溺亡事故发生,市公安局、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从即日起,对举报、劝阻未成年人野泳等行为进行奖励。
据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奖励办法规定,发现未成年人在河流、湖泊、池塘、水潭等水域内游泳、戏水等情况,及时拨打110和各区举报电话的或及时成功制止的市民,视情给予200元以下奖励。同时,警方也建议广大市民在确保自身安全情况下,发现未成年人落水,能够积极施救;避免危险发生的,经核实后按照见义勇为相关规定予以奖励;不主张未成年人或不会游泳的成年人下水施救,可用大声呼救、报警、利用救生设施等方式进行施救。
警方提醒,水下地形复杂,野泳存在被暗流瞬间冲走、踩入水底淤泥或被水草缠身无法脱身、被水中尖锐杂物戳伤造成感染、被水口瞬间吸走等安全隐患。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合力筑起防溺水安全防线。
作者:朱静
来源: 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