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招聘120人,岗位包括相关法学院所上合培训基地专任教师、政府管理学院上合培训基地专任教师等,应聘者可以登录上海政法学院网上招聘系统http://employ.shupl.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学校视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选拔,所有岗位招满即止。
上海电机学院招聘学科领军人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学院包括电气学院、机械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商学院等,应聘者需填写标准版简历,模板请登录上海电机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hr.sdju.edu.cn)“人才招聘”栏目下“人才引进面试等相关工作表格下载”中查看,并连同相关资料发送至学院指定联系邮箱和人力资源处邮箱。招聘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详见↓
上海政法学院一、岗位、要求及人数
二、公开招聘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3.教师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双证);辅导员岗位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双证)。
4.招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为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职称的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应聘条件。
(二)招聘流程
1.报名(网址:http://employ.shupl.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
请登录上海政法学院网上招聘系统,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学校视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选拔,所有岗位招满即止。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资格审查。
学院(部门)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考核。
专任教师岗位采取二级学院面试、学校审核的方式进行考核;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考察体检。
5.学校综合考试考核、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6.公示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办理后续流程。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的录用方式为合同制。拟录用人员入职后,按规定执行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学校给予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一定经费支持。符合条件人员可申请教师公寓或区公租房。学校提供9条发往各区的通勤班车路线,每天往返9号线、17号线短驳车10余班次。享受免费体检、子女幼托费、疗休养等福利。
(四)联系方式
人事政策咨询人:李老师、秦老师电话:021-39225121
网站技术咨询人:尹老师电话:18507142366
上海电机学院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学科领军人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等,具体如下:
二、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身心健康,品德良好;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在教学科研上有发展潜力;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引进待遇
(一)学科领军人才:待遇一人一议。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青年博士:按学校文件,提供相应的住房补贴等待遇。
(三)学校主校区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享有临港地区“双特”人才配套政策。符合条件的教师在人才住房租房、高端人才专项奖励等方面享有区域特殊政策,具体以政府操作办法为准。
四、应聘办法和流程
(一)个人应聘
应聘者填写标准版简历,模板请登录上海电机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hr.sdju.edu.cn)“人才招聘”栏目下“人才引进面试等相关工作表格下载”中查看,请连同相关资料(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等)发送至学院指定联系邮箱和人力资源处邮箱,具体联系方式见下表联系方式(邮件主题格式:姓名-专业-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核
学校将会同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招聘要求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选拔面试
由二级单位在审查资格后,组织相关的专业面试、试讲与考察。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由相关校级会议审批。
(四)政审与体检
校级会议审批同意后,对拟录用人员组织阅档、政审与体检。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阅档、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事业编制人员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六)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五、招聘时间和联系方式
(一)招聘时间
招聘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联系方式
资料:市人社局制图:陈子鸣编辑:吴维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