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空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富委办〔2013〕120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区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
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4名(鹿山街道1名,场口镇1名,里山镇1名,常绿镇1名)。
二、招考条件
1、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农村基层工作;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身体健康;
3、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等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资格等证书必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26日、27日两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区农办农经总站(富春街道桂花路17号外贸大厦6楼624室);
联系人:葛海英、孙雨莲;
联系电话:63315987、63316155。
3、报名手续: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报名,并随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合法,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报考资格,并由报名对象本人承担有关责任。
4、资格审查:按照招考岗位条件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5、招考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以上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相关招考岗位。
四、招聘程序
采取考试(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50%的比例计算。
1、笔试。
(1)笔试范围:主要为党和国家现行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财务会计法律法规与制度(重点为财政部颁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和《杭州市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等),会计基础理论知识与财会实务。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2)确定面试人选。按照各乡镇街道招收总数1:3的比,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由区委农办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履行会计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3、体检。面试结束后,将根据每个职位考生填报志愿按考试总成绩与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确定笔试成绩高分者为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按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
4、考察。各所需乡镇(街道)将组织人员对列入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后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5、公示与聘用。对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由有关乡镇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和区农办备案。
6、其他。本次招考一年内,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如有空缺,将在本次落选名单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进行面试,面试由所需乡镇街道自行组织。
五、劳动关系与待遇
(1)被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由乡镇(街道)负责管理,并按照区政办关于印发《富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富委办〔2013〕164号的文件精神实行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业务上接受区农办农经总站指导。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不合格的取消续签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3)被聘用人员报酬与待遇:由乡镇(街道)按富编办〔2014〕12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