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免去谭玲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曾洁、杨楠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田璐、付璐、刘玉红、李元端、李涛、李萌、肖可明、岑丹虹、张贺、钟迢、段韧、曹明瑞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吴信学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周芳建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祯婷、周茜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任命丁莹莹、史月迎为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赵菊花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林登秀的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徐强的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吴晓华、余娇、邵艳为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免去王一士的广东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曾超鹏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贾政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龙成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