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教育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中心,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社会事业局,油田教育中心,局属各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确保我市中小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全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就2022年我市中小学校寒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放假时间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假期为4周,具体起止日期为公历2022年1月20日至2月16日(农历腊月十八至次年正月十六),2月17日(正月十七)开学,幼儿园参照该时间安排执行。普通高中学校寒假假期为3周,具体起止日期为公历2022年1月25日至2月14日(农历腊月廿三至次年正月十四),2月15日(农历正月十五)开学。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放假时间,不得随意调整放假时间、增减假期时限,如因疫情等因素影响需要调整假期时间,另行通知。
二、做好假前工作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妥善安排好本学期收尾工作。一是要合理安排本学期期末复习、考试时间,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同时要做好本期各项工作总结和下期工作谋划,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二是要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师生疫情专题教育活动,召开疫情教育主题班会,重点加强师生疫情防控以及道路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用电用气等方面安全教育。三是要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引导广大教师假期不忘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四是要采取有效方式告知家长,假期中承担起安全监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合理安排子女假期生活,教育孩子假期文明出行,积极参与我市文明城市建设活动,培养中小学生良好文明素养。
三、假期工作安排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假期期间师生的流动管理,落实师生非必要不离宛、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规定,必须离宛的要落实双备案制度;做好假期间的师生疫情防控信息管理工作,教育广大师生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学生放假后、开学前,各学校要做好校园内的环境消杀工作,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增强安全工作责任意识。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利用假期对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功能室、饮用水源、厕所等设施设备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清查整治。要强化安全措施,明确安全责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专人在岗值班,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及护校工作,保证联络畅通,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快速处置并及时上报。
(三)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各县区各学校要立足于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走进研学实践基地,走进社区,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综合实践活动,不断提升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要引导中小学生文明上网,合理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丰富假期精神生活。
(四)做好假期控辍保学工作。各县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寒假期间,采取走村入户、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全面的控辍保学专题教育和宣传活动,让控辍保学工作人人皆知,让“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的意识深入人心,切实形成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控辍保学舆论氛围。要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三类”监测对象户的家庭义务教育有保障政策落实到位,不断提高群众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教育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要对假期中外出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登记造册,及时跟踪回访,因人施策,加强联系,确保开学前安全返回。要按照控辍保学目标要求,强化责任,积极动员流生返校,做到“应返尽返、应入尽入”,确保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零辍学”。
(五)确保“双减”政策落实落细。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双减”政策要求,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一是要规范布置假期作业。各学校在布置学生假期作业前,教科研部门要提前研究家庭作业的数量、内容、形式,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合理布置假期作业;按照年级统一、总量控制、个别调整的原则,针对学生实际和学习内容布置系统性、多样性的书面作业、实践性作业和探究性作业。二是要规范学校假期行为。学校在寒假期间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和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机构合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辅导班;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严禁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校外培训机构授课。三是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区教体局要加强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监管,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家“双减”政策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本地中小学假期集体补课、教师有偿补课等违规现象举报电话,专门受理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举报。对于举报事项要认真记录,及时查证,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市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举报电话:
0377-63171278(义务教育学校)
0377-63167634(幼儿园、高中)
0377-63163600(校外培训机构)
0377-63137469(违规收费)
南阳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