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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招聘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员37名。
2
岗位及职责
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从事火灾扑救(含联动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抢险救灾、社会救助、通信保障、为民服务、消防宣传、消防车辆驾驶及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协助开展灭火救援等工作。
3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1995年3月5日至2005年3月5日期间出生)。具有车(B2及以上)船驾驶、潜水员从业资格、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相关资格的人员,可放宽年龄至30岁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优先聘用人员条件见附件5,报名时请同步提供人社、交管等部门相关证书、证件)。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要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招聘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五)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六)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七)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因违纪违法、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他自身原因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辞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
(八)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队伍招录后非正常退出人员。
(九)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面颈部有文身,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长径超过3cm文身的,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10cm文身的。
(十)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十二)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行业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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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3月5日18时止,以报名材料送达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统计表》(附件2),同本人身份证、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学历注册备案表(全日制大专以上)、退伍证扫描件、驾驶证扫描件等打包压缩后上传邮箱(896441963@QQ.COM),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招聘要求等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应聘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一致。
3.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4.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考生承诺”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5.应聘人员需提前打印《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详见附件3)。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短信形式通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2.应聘人员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测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测试分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应聘人员任何一项未到场、中途放弃或未通过的予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参加应聘的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体检、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政审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1.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应聘人员要依次完成1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立定跳远等4个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测试标准详见附件4)。任一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合格人员按照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
3.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4.成绩评定。考核结束后,在合格的人员中进行岗位排名,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5.体检。面试和心理测试均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标准执行,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人选。市消防救援支队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6.政治考核。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政治审查相关规定结合《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内容对应聘人员开展政治考核。
7.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时间根据报名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均以短信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六)岗前培训
1.全程参加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且通过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的人员,根据最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2个月。
2.培训期间统一食宿,全程参与入职培训且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补发培训期间工资。
3.培训过程中,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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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模式及薪酬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不超过8天。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在正式聘用后的工作期间,市消防救援支队和个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支队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同时建立专职队员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三)薪酬待遇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7
相关注意事项
(一)招考过程中各环节具体安排、考试成绩以及调整、补充、提示等需考生知晓的事项,将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生凭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报到等环节。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本公告由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5055213(李老师)(工作日8:30-11:30,15:00-17:30)
附件:
1.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2.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统计表
3.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
4.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5.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优先聘用条件
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70名。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表》(附件1)。
2
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限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退役军人、具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需提供证明材料);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通信与计算机、汽修维修、机械维护、医疗急救、石油化学、视频编辑、水域救援、高空救援等相应技术等级证书优先考虑;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人才(如持有A1有效驾驶证、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等级证书的运动员等),经市消防救援支队研究批准可以放宽年龄;
6.服从调剂分配;
7.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1周岁,以此类推);职高、中专视为高中同等学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纳入宜宾市消防救援机构管理的在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得报考;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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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12时。
(二)报名方式:采用投递简历形式进行报名。
投递简历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格《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1.本人蓝底、近期免冠1寸;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3.学历证书;4.退役证书;5.驾驶员岗位的需携带相关驾驶证;6.招聘岗位有关的其他材料)打包投递至邮箱(邮件备注:姓名+岗位代码),接受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进入考试环节。
报名人员需按照选择的岗位代码认真填报邮箱账号,避免简历投递错误。后续招聘环节均会已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1.宜宾市叙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岗位代码:622221-622222)
咨询电话:0831-6610119
邮箱账号:443828012@qq.com
单位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集体街108号(城中央南山星城后面)
2.长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岗位代码:622241)
咨询电话:0831-4630119
邮箱账号:2817565590@qq.com
单位地址: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曙光村7组11号长宁县竹海大道消防救援站
3.筠连县消防救援大队(岗位代码:622261-622262)
咨询电话:0831-7868119
邮箱账号:2665311124@qq.com
单位地址:宜宾市筠连县筠连镇白鹤街23号
4.珙县消防救援大队(岗位代码:622271-622272)
咨询电话:0831-3967119
邮箱账号:2050519831@qq.com
单位地址:宜宾市珙县巡场镇河口村1社111号(芙蓉滨江小区旁)
5.兴文县消防救援大队(岗位代码:622281-622282)
咨询电话:0831-8821119
邮箱账号:2540251194@qq.com
单位地址: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石海西路878号
(三)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请勿重复报考。
(四)填报信息:报考者提前下载报名表格并准备好证件照片,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须对其提供的报考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报考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招录资格,入职后被发现的,予以辞退。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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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选的投递资料进行网上初审。简历内容结果以首次投递为准,重复投递无效。报名人员提供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网上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会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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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一)考试科目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和心理测试,其中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岗位需参加专业技能考核。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项目
考生统一穿着运动服、运动鞋,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严禁穿钉鞋,严禁携带移动通讯设备、坚硬物品或佩戴饰品、手表等金属饰品进入考核现场。
考核科目: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总成绩按60分计算,4个考核科目各占15分。有2项考核科目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科目:1000米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和10米×4往返跑。(考核标准详见附件3)
(三)面试和心理测试
1.面试比例。根据参考人员测试成绩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3.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和“不合格”。每人仅有1次测试机会,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
政府专职消防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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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二)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2.人员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直接交体检医院收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4.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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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通过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二)各区县消防救援大队(站)凭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根据《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8
其他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需调整考试日程的,将提前在相关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请仔细阅读《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简历、所学专业、身份、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真实,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做到诚信报考。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
2.“个人简历”栏,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 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 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 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 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 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四)本批次招聘用人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五)报考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聘组织方,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六)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拥有对本次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
1.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表
2.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