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娄底市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娄底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3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高素质专业化人才。
二、招聘计划
号标题2022年我市共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23名。聘用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在基层消防救援站担负执勤战备等任务,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一般为湖南户籍或湖南常住人口。
(二)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条件。
(三)战斗员: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1994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和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含军队承认的中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四)驾驶员:年龄在20至40周岁之间(出生日期在1982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之间);驾驶员需取得B2以上等级驾驶证,驾驶技术娴熟,且驾龄两年以上。
(五)战斗员需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包含中专、职高、技校),驾驶员需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6、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7、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8、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9、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受行政、党内处分未满处分期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
10、其他不符合招聘政治条件的。
四、工作要求及待遇
1、正式录用后可享受基本工资、岗位津补贴、执勤补贴和奖金等薪酬待遇,新入职灭火救援战斗员月薪约5000元/月,驾驶员月薪约6000元/月(均含“五险二金”),消防技术服务队员薪酬面议,试用期按照工资的80%发放。
2、实行等级晋升制度,符合入职相应年限,经考核合格可增资250元;工龄工资入职每满一年递增30元,三十年为上限。
3、择优选拔综合素质突出或有专业技术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担任消防站管理和技术岗位,享受一定的岗位津贴(200元-2800元不等)。
4、录用人员统一由单位提供制式被(服)装、饮食,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
5、签订劳动合同后,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为录用人员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社会保险,但国家政策规定社会保险中个人应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6、满三年后,从第四年起每年领取5000元职业津贴。
7、正式录用人员采用“三班两运转”执勤模式即上两周休息一周,每月可休息10天。
8、参加2022年度国家消防员招聘人员考核合格但未被录用,报名参加此次招聘的可优先录取。
9、自愿加入单位工会组织的,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注:以上个别薪资福利随上级政策标准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做适当递增调整。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0日至31日(周末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
娄底市消防救援支队四楼队务督察科
(三)报名方式
采取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电话和网络等方式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资格复审
1、报名者应填写《娄底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可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2、本人蓝底、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3、本人有效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5、7天内从外省、外市入娄返娄的,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6、有服役经历的,提供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考生在现场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应为此次招聘考试全过程中保持有效畅通,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或信息不畅通等无法联系考生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招聘咨询
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支队队务督察科联系。
联系电话:0738-8811901 刘女士。
六、考核方法和内容
本次应聘考核分为面试、能力测试、心理测试。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一)面试:审查个人资料、基本特征,通过应聘者进行自我介绍和回答相关提问,初步了解其知识面、性格特点、综合素养及对相关岗位的基本认识,总分100分。
(二)能力测试
1、战斗员岗位
(1)体能测试内容为四个项目,1000米跑(分、秒)为必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次/3分钟)和俯卧撑(次/2分钟)两项任选一项、10米*4往返跑(秒)和100米跑(秒)两项任选一项、原地跳高(厘米)和立定跳远(米)两项任选一项。报考人员根据个人情况在网上报名时进行体能测试项目的选择,体能测试的项目根据报名表上的项目进行,报考人员须自带运动服、运动鞋完成必考和自选项目。
任意一项测试无有效成绩的均不参与排名,请在报名时谨慎选择,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标准:具体标准详见《娄底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2022年)》(附件3)。
2、驾驶员岗位
(1)内容:驾驶技能测试(倒车入库、侧方位停车、道路驾驶)和体能1000米跑测试。
(2)标准:完成1000米跑测试、驾驶技能测试单项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的,按照驾驶技能测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
3、消防技术服务队岗位
单独由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进行综合测试。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评判结果为“不合格”的直接淘汰,不安排复测。
七、体格检查
通过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环节的报考人员根据体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2的比例进入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娄底市中心医院
3、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身高要求为162CM 及以上;
4、费用: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并向体检医院索取发票。试用期内培训考核合格并分配到消防救援站的,凭体检发票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报销,复查费用自理,不在报销范围内。
凡不参加体检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疾病、伤病的报考人员,取消其体检资格。
八、考察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政审要求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因素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严禁招聘中存在不廉不公、接受吃请等行为。
十、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聘用制,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报到时间未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由娄底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不设其它报名点、培训机构以及代办人。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和查阅有关信息,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相关招聘工作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附则
本次招聘政策由娄底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