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晚报/徐月姣
沈阳市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五大方面内容。其中包括: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证无照非法办学;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在职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
5月15日,沈阳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净化培训市场,促进校外培训健康发展。
2018年,校外培训教育成为社会热点,校外培训机构在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的同时,也存在着非法办学、安全隐患和学科类培训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较重等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2018年5月10日-6月底);第二阶段,全面整改(2018年7月-12月);第三阶段,督促检查(2019年1月-6月)。重点检查五大方面内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证无照非法办学;开展学科类(主要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道德与法制、思想政治等)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在职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
教育行政部门将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对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发展素质教育、培训行为规范、手续完备的校外培训机构,鼓励支持其发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降低信用考评等级,年检扣分,直至停止办学,吊销办学许可证。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是沈阳市打造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教育局将会同其他市级有关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对于专项治理行动不到位、缺乏实效的,将予以通报,因专项治理行动不到位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予以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