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8月24日电 (记者 陈静)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严禁中小学教职员工开展校外有偿补课,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从严审批培训机构、严格机构投融资,严禁以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新学期开学在即,上海祭出多记“重拳”,探索真正实现“双减”,保障学生休息权利,减轻家长负担。
“双减”是指: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上海24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对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等作出了具体部署。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等多个方面。
据此,上海明确用1年时间,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总量和时长有效管控,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全面覆盖,线上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工作如期完成,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到2023年,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校外培训行为全面规范。
据悉,《实施意见》以学生为本,同时,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上海将加强政府主导、多方联动,扎实开展重点难点问题治理,积累制度成果。《实施意见》严禁中小学教职员工开展校外有偿补课;促进家校社协同,形成减负共识;加强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培训广告管理,严肃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关于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上海着力从严审批培训机构、严格机构投融资、严格限定培训时间、强化培训内容管理、严格机构收费管理、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完善培训机构监管。
上海将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并统一登记为双重管理的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按照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根据《实施意见》,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据了解,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上海将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着力促进校际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深化高中招生改革、纳入质量评价体系,并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实施意见》同时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在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方面,《实施意见》明确着力保证课后服务时间、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拓展课后服务渠道、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小时、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初中学校可探索在工作日晚上开设自习班;《实施意见》支持学校统筹实行教师弹性上下班、调休等措施。
《实施意见》同时明确,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上海将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
关于坊间关注的高中招生改革,《实施意见》指出,将完善中小学学业质量绿色指标测评机制,加强德智体美劳过程评价、增值评价;深化中考改革,完善考试方式和成绩呈现方式,依据课程标准开展中考命题。上海将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大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每一所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完)
来源: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