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民乐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经研究,民乐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8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民乐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第二期)》(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品行良好;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9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为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本科生和研究生有学位要求的岗位须取得相应学位;
6.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职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含民生项目、四项目人员及进村社区人员);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简表》所列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且不能提供有效的认定属于同一专业证明材料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至6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