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2022年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实施。
《方案》明确,本次整治行动主要针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包含线上和线下)。到2022年10月底,实现校外培训机构排查和突击检查100%全覆盖,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收费资金监管100%全覆盖,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整治任务包括整治违规培训、规范学科培训、落实资金监管、加强广告宣传管控等4个方面。
整治违规培训
对无资质办学、超许可事项违法违规开展教育培训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查处未经许可,以教育文化、教育咨询、教育科技、托管机构等各种名义逃避监管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隐形变异学科培训。
规范学科培训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存在意识形态问题以及“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扰乱招生秩序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落实资金监管
推进资金监管专项治理,严禁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者单个科目超过60个课时费用、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不一致等行为,督促指导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立预收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通过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等方式落实落细资金监管措施,切实保障资金安全,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严厉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行为。
加强广告宣传管控
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严禁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行为。
《方案》还提出了5大整治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
落实省市统筹、以县(市、区)为主的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双减”协调机制作用。省级建立完善由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各地要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健全完善政策措施
进一步规范培训行为,严限培训时间,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查培训内容,严禁超标、超前、超范围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格师资管理,严把教师资质关,严禁学校教师和境外外籍人员在培训机构任教。推动各地落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政府指导价收费政策,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查举办者或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资金监管范围。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控。
推进信息技术应用
落实教育部要求,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全面应用,将面向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含线上、线下、学科类、非学科类)全部纳入平台管理。省级建立督导通报制度,依托系统信息,梳理分析各地工作进展,定期进行通报,督促政府履行治理主体责任。
持续加强巡查整治
完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长效机制,部署全省县(市、区)持续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和联合执法,对于违规办学的机构,由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多次违规、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省级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对市、县治理行动开展突击检查、专项督查,强化督办力量。
强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瞄准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家长群体,通过发布提醒、致家长一封信、家访活动、公众号宣传、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人观念,节假日期间不参加学科类培训及各种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积极宣传国家和我省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有关政策精神和最新工作进展,促进社会公众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方案》明确,2022年6月底前,适时召开全省“双减”工作现场推进会,交流经验,部署工作。持续推进全国平台应用,督促指导各地完成监管银行接入全国平台,督促机构加紧完善数据信息。2022年7月-8月,结合暑假和开学初等重要节点和时段,部署各地加强明察暗访,坚决打击隐形学科类培训行为。2022年9月-10月,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适时对各地的治理行动进行专项督查,及时通报问题,督促整改,总结梳理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和新情况、新问题,完善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点题整治项目是福建省纪委监委在广泛征集民意的基础上,与相关部门会商沟通,按照可操作、可整治、可见效、可评估原则筛选出涵盖课外培训、课后服务、餐饮外卖、停车收费、物业管理、噪音污染等16个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开展全省共性整治。
来源:福建教育微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