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田宏炜)记者从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了解到,鼓楼法院日前对一起强制猥亵案一审依法作出判决,以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禁止被告人李某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鼓楼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8月间,被告人李某某在福州市鼓楼区其住处内,以教授小学生书画为名开展培训,利用授课机会,以老师身份猥亵一名14岁女性未成年人。经被害人家人报案,被告人李某某被抓获归案。鼓楼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利用教学优势,强制猥亵未成年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应予惩处。
2022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了《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自2022年11月15日起施行。据了解,该案系《意见》出台后,福建省首例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依法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
责任编辑:崔丽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