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见习记者郝东伟)7日内可申请无理由退费,超过该期限概不退费,这是石家庄网民康女士在石家庄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新华校区(以下简称:仁和会计新华校区)参加培训后遭遇的退费难题。对此,仁和会计新华校区称,按照协议规定,康女士申请退费的时间已超过约定期限,无法退费。律师称,培训学校提供的合同为格式合同,限制了康女士的退款权利。学校扣除相关费用后,应该将未参加培训部分的费用退还给康女士。
报名培训班后两次退费遭拒 总公司均未审批通过
康女士告诉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记者,2018年3月,她在仁和会计新华校区报名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面授和网课培训班,培训费为22800元。康女士在培训学校提供的电子合同上签了字。根据合同约定,她可参加共32天的面授课程,每周日培训,还可通过学校提供的OTO学习平台自学网络课程。
2018年4月中旬,康女士参加了一次面授课和几节网络培训课,感觉学习很吃力,准备申请退学。一个月后,康女士向学校提出退学申请,学校工作人员鼓励她再坚持一段时间。2018年11月,始终未跟上课程的康女士再次向学校提出退学及退费申请。“学校说,武汉总公司未通过我的退费申请。工作人员也告知我即使审批通过,学校也要扣除违约金、课时费、听课证等各种费用,只能退给我12190元。”康女士说,今年4月,她再次向学校提交退费申请,仍然未获得批准。“我是通过分期贷款支付的培训费。现在已经不上课了,但每个月要还1095元贷款,希望学校把剩余的费用退还给我。”康女士无奈地说。
培训班:仅7天无理由退费 律师:无效合同应退还
对此,记者采访了仁和会计新华校区。该校高校长告诉记者,该学校与康女士签订的合同约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学员可无理由申请退还培训费;超过该期限的,公司不受理学员的退费申请。“康女士去年11月和今年4月提出申请退费后,学校已经帮她向武汉总公司提交了申请,但均未获得总公司批准。而且,康女士提出退费申请的时间已经超出无理由退费半年多,按照协议也无法退费。”高校长说,学校可以为康女士安排专业老师进行培训,帮助她尽快掌握CMA相关知识。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王红梅律师。王律师称,当事人一方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则为格式条款,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称为格式合同。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格式条款应该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学校与康女士签订的CMA协议书中的退款条款属于格式条款。7日内可申请无理由退费,超过该期限,学校不受理退费申请,明显限制了康女士退款的权利,应当认定无效。学校应在扣除相应费用后,将未参加培训部分的费用退还给康女士。”王律师建议,康女士可以继续与学校协商退费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