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察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察人选:
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进入考察人选已于3月20日发布,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的有关规定,就考察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工作将于4月份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考察人选的资格复审与考察工作一并开展。请考察人选在此期间保持报名时手机畅通(电话变更的请及时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系),并根据考察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考察具体时间、方式由派出考察组与考察人选及所在院校联系确定。
二、考察人选需根据考察组要求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集中选调生考试报名申请表》原件,在考察时提交考察组。原件丢失者,可重新打印(见附件1),并于考察前按照要求由院系、学校重新填写推荐意见并审核盖章。
3.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院校出具的考察人选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学校及院系、何时能取得何种学历学位证书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提供所在学校或院系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5.大学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文件或聘书原件、复印件。没有任职文件或聘书的,可由学校相关部门按照学生干部管理权限出具任职证明并加盖公章(格式为:×××同学,××××年××月—××××年××月任××××××××)。
6.大学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获得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
7.大学期间(时间截止到考察之日,研究生提供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一份,挂科情况说明(是否挂科,必修课、选修课及其他课程挂科科目名称、数量),成绩单和挂科情况说明均需要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8.《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集中选调考察人选在校现实表现情况鉴定表》盖章版原件(以下简称《鉴定表》,见附件2),一式2份。考察人选下载填写基本信息后请辅导员或导师在指定位置填写现实表现并签字,请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研工处或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意见并盖章。
9.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三、如放弃选调资格,本人作书面说明并签字捺印,将扫描件发给考察组,并电话告知考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以便及时取消考察安排。
四、考察期间签订考察人选承诺书,考察人选应对所提交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以及考察正式开始之后放弃的考察人选,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其相关处理。
五、对因考察人选放弃选调资格、未按规定参加考察、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导致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体检、培训工作在考察结束后由各盟市组织实施。
政策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0471-4812909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0471―4607695
包头市委组织部:0472―5619290
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0470―8216407
兴安盟盟委组织部:0482―8267671
通辽市委组织部:0475―8836418
赤峰市委组织部:0476―8364228
锡林郭勒盟盟委组织部:0479―8212334
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0474―8320010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0477―8588611
巴彦淖尔市委组织部:0478―8655723
乌海市委组织部:0473―2999551
阿拉善盟盟委组织部:0483―8332382
咨询时间:
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2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集中选调生考试报名申请表(点击下载)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集中选调考察人选在校现实表现情况鉴定表(点击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3年3月31日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编辑:陈龙 校对:贺诗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