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的通知
根据《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网络安全监控中心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公安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2022年7月14日请考生于上午9:00在指定地点(呼和浩特宜居酒店)一楼门口集合;
递补资格复审:2022年7月15日请递补考生于上午9:00在指定地点(呼和浩特宜居酒店)一楼门口集合,资格复审递补事宜将以电话形式于7月14日下午开始陆续通知。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愿放弃。请同职位其他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手机保持畅通(可提前准备资格复审需要携带的材料),如因电话不畅通导致错过递补机会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
地点:呼和浩特宜居酒店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52号,铁路党校对面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须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http://www.im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登记表》(见附件1),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因参加审核时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参加面试的,责任由考生负责;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登记表》(各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3张,并将电子版蓝底免冠照片(50KB以上,照片名称备注“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报考职位”)于7月5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nmggazj@163.com),递补考生待接到递补电话通知后,按要求发送电子版照片到指定邮箱。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旗市区以上(含旗市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本人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年择业期内(2021年9月5日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参照附件2);
8.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参照附件3),以上材料均需原件。考生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9.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5)各1份。
10.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如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注明工作经历时间起止、证明人职务、证明人姓名及电话并由两名中共党员领导干部签字作证。同时提供相关工作经历实绩材料:如起草文件签批单复印件等)
特别提示: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流程
1.考生在进入资格复审区域时,由工作人员查验考生当日手机界面“青城码、行程码和国家电子健康码均为绿码”、复审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纸质版(二者缺一不可),且现场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青城码”或“国家电子健康码”非绿码、无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资格复审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招聘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将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环节。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按照报考该岗位未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并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递补情况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考生所填写联系电话和邮箱须保持畅通,因电话沟通不畅,信息、邮件发送不回复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考生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
三、面试
(一)面试形式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于资格复审后发放)
四、疫情防控及其他要求
(一)考生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每日进行体温监测,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资格复审、面试前14天内,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确保考前身体状况良好。
(二)考生应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实名申领行程码,通过“蒙速办”APP或微信青城医疗公众号实名申领“国家电子健康码”,通过扫描资格复审和面试现场青城码获取青城码界面,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应满足“青城码、行程码和国家电子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且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中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的要求。
(三)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场地、面试考点等,除身份验证、面试答题等特殊情况外,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考试工作人员,由考点卫生防疫人员及时研判和处置。
(四)考生不得提供健康、行程等方面虚假信息。对于隐瞒病情、隐瞒行程、故意压制症状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五)请考生务必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以及属地有关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好行程规划,如因未达到疫情防控要求,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面试时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七)其他事宜按照《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网络安全监控中心公开招聘公告》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471-6552281 0471-6550200(面试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2022年6月30日
编 辑:杨娜娜
校 对:陆 晗 张佳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