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合肥市一培训机构老师深夜带2名女学生离校后疑似猥亵一事,引发了舆论关注。合肥市妇女联合会妇女权益维护部一名工作人员日前表示,市妇联高度重视此案,由于涉及未成年隐私保护,合肥市妇联将关注警方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每一起性侵、猥亵未成年人事件,都令人愤怒不已。据报道,身为艺术培训学校的班主任,刘某在晚自习结束后,将两名女艺培生以“出去玩”为由,强行将其带出学校,执意让女生喝酒并伴有搂抱等肢体动作,令人不齿。
虽然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但根据已有报道,刘某的图谋不轨可谓昭然若揭:一开始两名女孩都不太情愿,但刘某不断暗示并表现出很不高兴的样子,她们实在没有办法拒绝。随后,刘老师给两名女孩开了出门证让她们先出学校,被门卫依学校规定阻拦之后,不死心的刘某偷偷将两人藏在车内带离了学校。其中一名女孩家长接受采访时提到,她女儿刚刚才17岁。
当事女生接受采访画面,安徽公共频道“夜线60分”节目截图
一桩疑似猥亵未成年人事件,相关各方都应引发反思。要想有效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杜绝报道中的刘某之类的衣冠禽兽混入教师队伍,无疑是重中之重。
由于行业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从业人员鱼龙混杂,加之行业监管不力,部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游走在缺少教育主管部门监管的空白地带。据半月谈报道,2018年以来,仅深圳一地就发生8起校外培训机构教师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在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性侵儿童案中占比高达57%,校外培训机构成性侵高发地。
由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成瘾性、重犯率高等特点,对于此类犯罪,单靠日常教育和事后惩处难以实现预防目的,只有限制其接触未成年人,才能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防止再犯。为此,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申请人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相比于正规学校,流动性极强的培训机构可能更容易成为“大尾巴狼”的藏身之所。近日,温州洞头区某教育培训机构的一名英语老师,就在区检察院开展的教职人员前科劣迹专项清查活动中,被查出1994年任教期间强奸其学生。目前,教育部门已责令培训机构对该英语教师予以辞退,并拟向该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函注销其教师资格。如果任由这种有前科的人继续潜伏在教师队伍中,谁能保证其不会伺机将魔爪伸向孩子?
将预防关口前移至教职工入职审查阶段,并采取严厉的从业禁止手段,赢得了公众的一致认可。鉴于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体制比较复杂,前述《意见》特别说明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职员工、工作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也应参照执行。
据悉,涉事教师刘某已经被培训机构开除并被警方拘留。对于此类人群,万一有机会重操旧业,想必也会令人胆战心惊。因此,应进一步考虑对其施行从业禁止,将其纳入相关信息库,让他不再有祸害孩子的机会。此类培训机构老师性侵猥亵学生事件的发生,也警示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入职审查,不给别有用心者以可乘之机。否则,一旦因为把关不严出了问题,那就会害人害己,后悔莫及。
红星新闻签约作者胡欣红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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