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之2018年培训情况报告
2015年4月28日,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意电梯”或“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快意电梯聘请东吴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东吴证券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东吴证券作为快意电梯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快意电梯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快意电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19年1月15日,东吴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完成了对快意电梯主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19年1月15日,东吴证券持续督导小组对快意电梯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专项培训,对于未能现场培训的人员,采取发放培训资料的方式进行相关规定的学习。督导机构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进行了专题培训,重点讲解了短线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变动管理规定、权益变动及超比例增减持、减持新规等股份变动的相关细则,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了分析,进而避免相关人员因不知晓相关规定而出现违规情形。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人员股权变动的合规性管理。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东吴证券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为快意电梯的主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快意电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各类股份变动规则的理解,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人员股权变动的合规性管理。
保荐代表人签名:冯 颂 陈 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