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教育培训部主任付东阳——
全省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全省第十四次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要紧紧围绕省院党组的具体工作部署,顾大局应变局开新局。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以政治建设融入业务培训为主线,以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质量建设、基础建设、专业化建设为重点,以“一体、两翼、三评、四库”工作(教育培训管理一体化,实体与网络培训,检察业务专家评审、精品课程评比、教育培训以上看下目标考评,师资、课程、教育培训历史资料与问题库)抓手,精准把握教育培训需求,坚定开展教育培训创新,扎实推进检察教育培训体系和培训能力现代化,为我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开展好政治轮训
制定下发《2021-2025年全省检察人员政治轮训规划》,在年度内有计划、分层次、系统化地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史学习教育等重点内容的学习培训。按照高检院政治轮训示范班要求,举办全省检察机关“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阐释教学师资培训班”和“政治融入业务培训”专题培训班。及时完成“中检网院”和“黑龙江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政治培训课程学习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史学习教育内容纳入教学大纲、作为教育培训必讲内容、设为研讨主题、融入具体授课,举办专题讲座,开设网络讲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党史、检察史教育。
➤坚持法律监督导向,开展好素能提升培训
坚持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抓紧落实《2021年度省院教育培训计划》,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培训扎实开展;完成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本上线培训”等检察实务急需培训。按照检察人才成长规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举办好全省检察机关2020年聘用制书记员和文员培训班、新招录检察人员培训班、新晋升员额检察官培训班和年轻干部培训班。面向5G发展趋势和加强线上教学质量管理需要,开展我省第二届“检微知著”主题(《刑法》修正案十一)微课制作竞赛活动,引导制作一批高质量的微课程,带动全省各级院开展精准化检察实务竞赛活动,以赛练兵、以赛促用。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助学工作;面向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全省检察人员,调研预备检察官资格培训工作。抓好“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年度内邀请部分市分院检察长和基层院检察长到省检察官学院主体培训班次授课;年末将对市县两级院检察长上讲台情况进行总结,评选出10部“优秀思想政治教育课”(结合建党100周年主题)和10部“优秀检察业务课”。以林区“司法云庭荟”为基础,协调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罪认罚、民法典适用共性问题为主题的专题培训,集中精力抓好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和区域联合培训,搭建检察官、法官、警官、律师和行政执法人员同堂培训交流平台。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特别抓好线上培训,通过加强管理、技术保障等手段,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落实好《全省检察机关线上教育培训质量流程管理指导性意见》,并举办教学质量管理专题培训班。
➤坚持提质增效导向,做好教育与教学管理
系统思维,全面加强三级院教育培训“一体化” 建设,实行全省“一盘棋”,真正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联互通,一体使用;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形成以“教育培训部门主管、培训需求部门主导和培训教学实施部门主办”的“三位一体”运行机制。省院教育培训部门每半年都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下发调查问题、网上收集意见建议等方式,及时了解、梳理基层一线办案人员业务素能提升的需求;深化检察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开展征文活动,汇编印发教育培训创新成果;通过调研,有效建立检察教育培训信息资料库和问题库,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谋划。开展传导式教学,推动实体培训学员通过网络传学讲学,充分利用上级培训资源,最大限度释放培训效果;推行检察官教检察官,检察官教学比例不低于50%,把最前沿的检察理论和最成熟的办案经验层层传递到基层。开展滴灌式教学、研讨式教学,举办精品实体培训班,坚持非研讨不实体原则,提高学员的参与意识,鼓励基层干警带着问题参加培训,通过教学互动实现教学相长。开展案例式教学,扩大指导性案例进课堂比例,每期实体业务培训班至少有一堂案例课,每场教学要有案例讲学,通过案例让学员更形象地理解检察理论和相关法律,更直接地提高司法办案能力。强化班级管理,从课程设计、培训流程、效果评估到学员管理、服务保障,都要周密计划,严格规范。开展以实战实用为导向的第四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评审,把业务专家树起来、专起来、用起来。以“黑龙江省检察官学院”微信公众号为基础,探索国家检察官学院黑龙江网络分院建设,重点规范“领导干部上讲台”和“省院职能部门讲业务”专题栏目,为各级院领导干部提供职业化传学导学交流平台;按照高检院关于加强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一体化”建设工作部署,提升学院整体性教学、科研、实践综合教学能力与水平。
来源:省检察院教育培训部
作者:付东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