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安排部署,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综合素质,不断增添农村发展动力,厚植夯实农村发展能力,千方百计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玉溪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全省前列,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点任务
(一)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行动
1.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教育活动。深入实施“百名讲师上讲台、千堂党课下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持续开展“互联网+党建”行动计划,组织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丰富完善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实现农村党员培训全覆盖。牢牢掌握农村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深化“自强、诚信、感恩”教育成果,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农村各项工作,努力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谋划新农村建设的正确思路,转化为领导新农村建设的实际能力,转化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树立自强不息、诚实守信、脱贫光荣的思想观念和感恩意识,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党的感恩之心,转化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自觉意愿和行动。
2.实施农村宣教培训载体提升工程。整合各级宣传教育培训力量,抓好各县(市、区)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动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加强乡镇、村两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强化县乡两级党校作用,通过乡镇党(职、技)校、党员实训基地、新时代学习所、农民夜校、“云岭先锋”夜校等载体开展经常性教育培训。建好村(社区)级文化活动室,配套完善乡村文化站、文化广场、农家书屋和广播电视发射台站,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依托,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提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和乡镇数字影院等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充分发挥各类载体功能,提高宣传教育培训实效,进一步丰富广大农民精神世界、增强精神力量、满足精神需求。
(二)实施扶志立志行动
3.开展“西畴精神”进村入寨宣讲活动。采取主题宣讲、宣传活动、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学习“西畴精神”,宣传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责任意识、感恩意识,避免“福利陷阱”“悬崖效应”等负向风气流传,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引导群众自强感恩、自力更生,增强其改变贫困面貌的干劲和决心,消除精神贫困,实现可持续稳固脱贫。
4.开展万名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等走上讲台,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村实用技术、基层治理等重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教育培训和管理,夯实思想之基、能力之基、作风之基,着力提升党员能力素质。
5.推进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组织实施好“兴玉回归”工程,吸引大学生、企业家、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育一批创业创新带头人,树立一批创业创新典型,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鼓励兴办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发展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带动更多农民就地就近就业。
6.完善帮扶激励机制。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完善对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和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的帮扶措施。建立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将现有支持“双创”相关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拓展,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项目纳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范围,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积极支持。
7.开展“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及时总结提炼脱贫攻坚中的伟大精神和实践经验,重视发现和树立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典型,彰显榜样力量,组织玉溪日报社、玉溪广播电视台、玉溪网开设专题活动专栏,制作反映脱贫攻坚奋斗历程的电视专题片、微电影、微视频、主题歌谣、文艺短剧、小品等宣传题材,宣传脱贫攻坚典型经验和取得的成效。
(三)实施农村基础教育提质行动
8.推进农村公共教育均衡发展工程。均衡配置农村基本公共教育资源,实现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配齐配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开齐开足规定课程课时。加快推进“一村一幼”建设,支持和鼓励利用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普惠性幼儿园,力争在全省率先实现村级幼儿园全覆盖。实施玉溪市“学区建设”行动计划,完善优质学校辐射带动乡村薄弱学校常态化实施方案,保障乡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权益。
9.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程。建立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采取“一县一方案、一校一方案、一人一方案”措施督促辍学学生返校复学,确保除身体原因外,所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失学辍学,不断巩固和提升控辍保学成果,确保2020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3%,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10.推进农村普通话推广工程。以县(市、区)为主、以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为重点,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培训工作,大力推广“语言扶贫”App,提倡乡镇、村干部在公务活动中讲普通话。推进“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通过“小手牵大手”带动家长学会普通话、用好规范语言文字。
(四)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创建行动
11.实施农村公民理想信念教育工程。坚持从农村和农民实际出发,引导农村干部群众牢牢把握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深刻理解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坚持不懈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引导群众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引导农民群众发扬中华民族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优良传统,发扬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增强发展意识、效率意识、竞争意识,使村村谋发展、家家忙致富、人人思创业蔚然成风。
12.实施乡村文化繁荣发展工程。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农村文化网络功能,积极培育内容健康、形式多姿多彩、风格清新质朴,具有浓厚乡土气息的农村群众文化。全面推进农民体育健康工程,提高广大农民健康意识与身体素质。按照政府支持、培育主体、市场运作、增强活力的原则,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培养一批文化中心户、文化大院,组织一批农民书画社、电影放映队,扶持一批民营表演艺术团体、农村业余剧团,加强对民间艺人、文化能人、文化经纪人的培训,支持他们扎根农村、服务农民,使农民自办文化成为繁荣农村文化的重要力量。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加强对传统民居的保护,做好玉溪窑址、金莲山、陇西世族庄园等文化古迹、民族村寨、灌溉工程等遗产的保护工作。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以数字化、多媒体等信息技术手段,对代表性项目及其传承人进行全面、真实、系统记录。完善市、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和管理体系。实施玉溪戏曲进乡村行动计划,激活戏剧的新传承模式,加强市内戏曲机构建设及剧种传承、创作、演出和人才培养、理论研究、传播推广。
13.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在生产生活的变化中遏制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积极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引导农民群众移风易俗,改变婚丧大操大办的不良习俗,反对封建迷信,远离黄赌毒,消除邻里矛盾,自觉弘扬勤劳节俭、诚信谦和、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健康的社会风尚。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以专题讲座、农民夜校、诚信故事会、经典诵读、公益广告、农村文明讲堂等形式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各乡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善行义举榜”宣传,树立好人得好报的鲜明导向,让农村公民道德教育潜移默化、入脑入心,化为村民日常行动。持续开展农村诚信宣传教育活动、诚信主题实践活动、扶贫脱贫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的奖惩机制,建设诚信积分榜,使其与农民个人贷款等利益连接挂钩。在全市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等活动,进一步推出一批新时代农民先进模范人物。结合“云岭楷模”“云南好人”等表彰活动,加强全市好人好事选树工作,开展道德模范乡村巡讲活动。
(五)实施健康素养提升行动
1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面向农村编印发放《健康生活指导手册》,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重点做好疾病预防、心理健康、优生优育、远离毒品、预防艾滋病、防范意外伤害等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健康行为,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注重公共卫生、家庭卫生、个人卫生、饮食卫生,控制高盐、高糖、高脂等食品摄入,推进控烟限酒,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等陋习,鼓励和支持农民定期体检,开展运动健身活动。切实抓好“七改三清”环境整治工作,认真治理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禽畜乱跑、柴草乱放、污水乱泼等“五乱”问题,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增强健康意识、卫生意识、环保意识,逐步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实现村容整洁。
15.实施乡村疾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加强疾病预防体系建设,优化农村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增强农村防控能力。加大对患有大病、慢性病、重病及其他疾病患者的健康帮扶力度,强化高危人群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
16.实施健康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加快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进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改造提升村卫生室,消除医疗服务空白点,强化“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制度新格局。
(六)实施职业素养提升行动
17.实施“万名高素质农民(乡土人才)”培育行动。推进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对农村拔尖人才和实用人才的培养力度,努力把乡土人才培养成为农村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依托农业项目、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及远程教育等“智库”平台,每年培训涉农专业技术人员10000人次。依托农广校、农函大、农业协会、农民合作社等,采取专家授课、现场观摩、进村指导等方式,加大高素质农民培训力度,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依托人社、农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
18.健全乡村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以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制度,重点评价“五支队伍”在农业技术应用推广、劳动生产率及经济效益提高、带动农民致富等方面的能力贡献,营造鼓励农民学习提高的良好环境。对生产型人才,重点评价其在农村种植、养殖、捕捞、加工等领域的生产规模、经济效益、示范带动作用。对经营型人才,重点评价其在家庭农场经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经纪等生产活动中的经济效益、示范带动、吸纳就业等业绩。对技能带动型人才,重点评价其在所从事农业领域示范带动等方面的能力。对技能服务型人才,重点评价其从事农业技术服务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服务农户数量、服务面积等业绩。对社会服务型人才,重点评价其在乡村文化、民俗技艺等方面的突出贡献。
(七)实施就业促进行动
19.推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程。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壮大劳务经纪人队伍,围绕“能转尽转”目标,大力实施“春风行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就业援助月”“易地扶贫搬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专项行动”等系列活动,重点扶持培育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匠人、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鼓励初、高中生报考技工学校,以校企合作为纽带,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探索与农业类高校合作,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措施培育专业人才。
20.推进农村劳务输出提质工程。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提供精准就业服务,坚持以“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方针,把突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务工本领作为发展劳务经济的首要环节来抓。紧扣市场需求,合理设置培训内容,把培训经费与最终的就业人数挂钩,推动培训机构研究市场、对接市场,不断提高就业率。探索培训途径,创新探索各种实用、实效的培训方式,鼓励职业培训机构与用工企业对接,推行订单式培训、定向式输出,多途径培训农村劳动力;鼓励职业培训机构与劳动力市场联合,强化培训针对性,满足求职者需求,将培训重心延伸到乡镇、村组和个人。
(八)实施创业帮扶行动
21.推进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农民创业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制定促进农民创业工作规划,完善配套政策。设立县、乡、村三级“农民创业指导中心(站)”,加强创业项目开发推介,组织开展培训、咨询、指导等服务。推进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支持返乡人员和“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等创新创业。鼓励企业家、党政干部、医生、教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行医办学、法律服务等方式参与乡村振兴。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组织和带领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培育一批懂现代农业实用技术、乡村旅游、家政等新型职业女农民带头人,扶持一批“妇”字号经营主体,组织农村妇女开展乡村振兴主题文艺展演。对“告老还乡”人员在项目用地、投资办企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壮大新乡贤队伍。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推广农业科技,促进科技创新创业。
22.实施“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继续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以县(市、区)为单位,分村研究,制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引导支农、扶贫、产业等各类资金投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利用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等带强村级造血功能。
(九)实施村干部综合素质大提升行动
23.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以村党总支书记、主任为重点,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培养一批“政治立场有定力、为民服务有情怀、勤政务实有本事、认真负责有担当、干事创业有办法、廉洁公道有口碑”的“六有”村“两委”书记、主任,成为带领乡村振兴的骨干力量。按照“一职一备”的原则,稳步推进村级后备干部“金种子”培养工程,每个村常年保有5名优秀村级后备干部,切实解决村级干部后备不足、来源少的问题。
24.实施村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提升行动计划。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市级重点培训、县级兜底培训的方式,每年对村干部进行全覆盖轮训。每名村干部参加集中培训不少于56个学时。依托云南开放大学,积极动员、鼓励45岁以下村干部和后备干部报名参加学习,全面提升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
25.完善村干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两委”成员任职资格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严厉整治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绩效补贴+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结构性岗位补贴长效机制,加大优秀典型选树宣传力度,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
(十)实施乡村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26.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以“整县提升、整乡推进、百村示范、千组晋位”四级联创为抓手,把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和软弱涣散落后村(组)党组织作为全市整转帮扶重点,每年进行排查梳理,因地制宜实施“一村一策”,加强后进支部整顿。重点针对带领致富能力不强、组织动员力弱,办事不公、管理混乱,组织生活不正常,宗族宗教宗派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黄赌毒”等问题,精准整顿,规定时限倒逼“摘帽晋位”。
27.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建立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制度,完善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务监督等制度,健全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探索新乡贤参与治理机制。创新村民议事形式,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村民大事村民公决”等程序和制度。建立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启动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在修订完善过程中注重结合本村实际,征求村民意见,激发村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形成村民在生产生活中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独特功能,弘扬公序良俗。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提倡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兼任村民小组长。
28.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程。开展精准普惠法治宣传,深化“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广泛宣传土地流转、婚姻家庭等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充分调动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其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加强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法律服务基本需求,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设立便民服务联系点和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对农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快速办理,符合条件的做到“应援尽援”,不断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综合素质的深远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巩固全市脱贫攻坚成效、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一领导。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健全农业农村财政支出优先保障和稳定增长机制,创新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对提高农民素质、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发展乡村产业的投入力度。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扛牢工作责任,认真做好政策解读、任务细化落实、跟踪督促和考核问效工作,齐心协力推动各项举措落地生效。责任单位列第一位的市级部门为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组织、沟通协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