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黄鑫宇)1月28日,山东省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山东省金融监管局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培训贷有关风险的提示”。山东省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如教育培训机构不具备履行培训合同义务能力,出于集资目的,以欺诈、胁迫等方式强制捆绑培训贷款的,可能涉嫌诈骗、非法集资等刑事犯罪。
2020年2月1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显示,山东省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包括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组长),副省长刘强(副组长),以及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监管局、省信访局等12位分管日常工作的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同时,领导小组成员还包括了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和证监局的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则设在山东省金融监管局。
而关于培训贷所引发的金融风险隐患,山东之外,北京也曾于两个多月前发布风险提示。2020年11月2日,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官网发布“关于小贷公司在京开展‘培训贷’业务的风险提示”。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发现部分小贷公司(包括外省市小贷公司或外省市网络小贷公司)与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在北京开展“培训贷”等贷款业务,存在不当营销宣传、串通诱使学员借贷、预付费退款难度大、转移责任等风险隐患问题。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