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面排查摸底,依法查处无证办学机构,对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艺考培训机构,指导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
2. 核查从业人员资质,依法清退不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3. 严厉打击性侵、猥亵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4. 坚决查处机构涉及虚假宣传、虚构原价、价格欺诈、招考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开展艺考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艺术类高考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防范和遏制机构及其人员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厦门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艺考学生和家长,如有发现以下情形,可向举报邮箱和电话反映有关情况:
1. 艺考培训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
2. 机构从业人员曾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受到刑事处罚;
3. 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未成年学生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4. 机构涉及虚假宣传、违法广告、虚构原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招考舞弊、与学校或其教职员工勾连谋利等违规违法行为。
举报邮箱厦门市教育局jyjjianguanchu@163.com举报电话厦门市教育局0592-21355930592-2135598(上班时间)厦门市公安局报警电话110(以上第3种情形)厦门市市场监管局12315(以上第4种情形)来源:厦门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