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培训20万名人才 山东这一实施方案印发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2030年)实施方案》,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坚持“六个一”发展思路、“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各市和各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需求,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旅产业、现代轻工纺织、现代金融服务等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大规模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每年培训20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培训机构等具备条件的施教机构,分期建设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高级研修项目
紧扣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围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和制造强国、质量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强国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瞄准我省前沿领域,攻坚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每年举办70期左右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班,培养培训3000名左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造就一批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
实施办法: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和申报,由中央财政给予经费保障。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和申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审和批准,由申报单位或承办单位自筹经费组织和举办。鼓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发展目标和人才需求,组织实施地方和行业的高级研修项目。
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
针对我省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和工作需要,采取远程教育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实施大规模、广覆盖、高质量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加强公需科目学习,开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等能力提升培训,普及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等知识。健全专业科目学习,结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立足科技前沿,科学确定各行业人才培养培训规划,突出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创新能力。每年培养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0万人左右。
实施办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协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工作,开展省直单位公需科目免费线上学习,指导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本地区公需科目学习,开展优质线上公需科目评选活动,不断提升线上课程质量水平。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以及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结合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和所负责的职称系列(专业),科学确定本行业人才专业科目培养培训规划,指导做好行业人才专业科目培养培训工作。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课程的开发,优先遴选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的培养需求,开展线上线下等方式灵活多样的能力提升培训活动。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
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实施国家职业标准,各职业均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专业技术等级。实行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项目化管理,提升从业人员数字技术水平,逐步培育壮大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
实施办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推荐、遴选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负责培育项目的具体实施,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对在本地区组织的培训和评价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师资建设,开发教学课程,配套软硬件教学环境,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对完成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学员进行结业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评价机构组织师资和考评员培训,建设考核题库,规范考核流程,严把标准质量,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员进行专业技术等级考核,为考核合格人员颁发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根据工程培养培训任务要求,依托省属和驻鲁部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现有施教机构,分期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加强基地建设管理,定期考核评估,将基地承办高级研修项目、开发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课程等情况作为管理和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基地间交流合作,推进培训项目、专家师资、教材课程、课题研究和在线学习平台等建设,促进培训资源整合,提升基地施教水平,每年培养培训不少于2000人,更好发挥基地培养人才的平台作用。
实施办法: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按照《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申报。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申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定期评选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向评审通过的施教机构颁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匾牌。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应主动对接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人才培养需求,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培训工作,每年12月10日前将年度执行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计划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范洪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