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
如何预防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和“卷钱跑路”?10月15日,省教育厅就《实施方案》的多个问题进行了权威解读。
各地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制定计价办法和收费管理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各地将全面推行校外培训机构资金专户备案和监管制度,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对资金专户进行统一管理。各地教育部门会同银保监局、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通过资金滚动拨付、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账户最低余额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
此外,将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鼓励实施“先培训后收费”“一课一消”收费模式。还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
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主要举措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严审批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现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各地从严把关,逐步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过多过滥问题,引导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发展、转型发展。
规范培训时间方面,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内容上,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对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进行备案审核。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各地还将规范举办者资质和资金来源。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
省内各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开展校外培训广告清理整顿,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此外,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未经教育部门许可擅自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予以坚决打击,列入黑名单。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通过“一对一”“一对多”家教等形式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
潇湘晨报记者骆一歌
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爆料微信关注:xxcbwx,24小时报料热线0731-8557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