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一中院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培训会,全院各部门负责人、廉政监察员及干警代表参加。
培训围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制度规范、记录类型、需要记录情形等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使干警充分认识到“三个规定”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深化了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
一中院将持续推动“三个规定”报告制度贯彻落实,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加强监督管理等多种方式,让拒绝过问成为规矩,让及时记录成为习惯,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通讯员:督查室 崔磊
责编:仇维
制作:李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