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民法典》在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提高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工作人员对《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6月16日下午,西安碑林司法局太乙路司法所邀请洪振律师事务所王凌子律师讲解以“街道办事处与《物业管理条例》”为主题的“民法典亮生活”系列法律知识培训,街道办事处张卫汉副主任、李玛丽副主任,社会事务科科长杨普皓及各社区主任参加培训。
王律师结合自身经验,联系街道办及社区工作实际,深入浅出地为街道办分管领导、社区工作者们讲解了《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从物业服务区划分、住前物业服务、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职能等基本内容出发,解释了街道办及社区在其中的角色、职责、作用及可能面临的法律纠纷。
律师的精彩讲座引起了在座干部的强烈共鸣和热烈讨论,引发了阵阵掌声。问答环节中,多位街办干部和社区主任举手提问,就自己实际工作中面临的相关问题,向王律师提出了许多发人深省的问题,王律师都一一作答并举一反三,提出了可行的建议。
此次法治培训活动对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小区和谐,减少街道办法律风险有重要作用。司法所及王凌子律师的努力获得了在座听众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此次讲座办得好,希望未来能有更多这样的培训。太乙路司法所将持续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办“八五”普法规划,切实增强辖区国家工作人员法制教育实效,打造“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作者:程拓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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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