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意见强调,不得采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鼓励采用先培训服务后收费方式运营,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其实不仅是中小学生的培训存在诸多乱象,很多针对成年人的培训机构也同样存在很多不规范的情况。
一、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虚假承诺。
一些培训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招生时,经常会作出“不用担心考试”、“缴费后坐等拿证就行了”等类似的承诺。而在实际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内容则约定“从不承诺保过、100%拿证等……严厉禁止工作人员承诺或宣传可以获取密卷等”。工作人员的承诺和合同内容明显不一致。而一些学员往往选择相信工作人员的承诺,认为培训机构总是会有内幕信息,而自己只要坐等拿证就可以了。等到报名或者考试之后才发现,不学习是真的过不了。
那么此种情况下培训机构工作人员承诺的效力如何看待呢?
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参考案例:(2021)京0108民初9019号)及北京一中院(参考案例:(2022)京01民终7340号)对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就认为:工作人员作出“坐等拿证”承诺属于职务行为,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退一步讲,即使公司该名工作人员超越代理权限作出了“坐等拿证”的承诺,其行为也对学员构成表见代理,公司仍应对其工作人员的言行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法院也否定了一些学员“花钱办证”的不当心理,认为:作为成年人,抱持“花钱办证”的不正确心态、怠于跟进考试报名事宜;于签订电子合同后未能及时阅读合同条款、以致未能循《培训合同》条款之约定及时申请办理退费手续;已经在事实上接受了培训公司提供的课程服务。法院最后酌定培训机构返还学员部分培训费用。
虚假宣传与承诺的形式还有很多,比如宣传“考试达不到多少分数全额退款”、“培训后颁发***学历”。由于教育培训的时间通常较久,一些承诺根本无法实现的事实学员很难立即发现,甚至到了课程过半甚至全部学完的时候,学员才察觉到,此时即使虚假宣传的事实确凿,由于其他一些客观情况,学员想拿回全部的培训费用,也很难实现。(参考案例:(2021)苏02民终3994号、(2021)豫01民终12681号)
因此对于培训机构的承诺,一定要注意识别,不要轻易相信任何“坐等拿证”、“分数一定达到***”的承诺,学习是要靠付出才会有收获的。
二、培训机构诱导学员通过贷款方式缴纳学费。
很多学员都是希望依靠培训获得能力的提升,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但是现在成人教育培训,价格都不低,一些学员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学费,此时某些机构的工作人员会向学员提出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课程。
如果分期付款是和机构直接对接,对缓解学员的经济压力自然是有很大帮助的。但实际情况是,培训机构往往提供的是某个第三方的贷款合同。学员实际上是与第三方签订了贷款合同,分期支付的不是学费,而是需要归还的贷款,学费已经在贷款的时候,就一次性支付给了培训机构。学员后期不仅要归还贷款本金,还要支付利息。而一旦学员对培训有异议,提出解除培训合同的时候才发现,无论是否能解除培训合同,都是需要继续承担还款义务的,而培训机构则不着急解除合同,学员此时陷入两难境地。
而学员认为贷款合同是在培训机构恶意欺诈下签订,主张赔偿利息的,由于恶意欺诈的举证难度较大,法院也很难支持学员的诉请。(参考案例:(2022)京03民终4089号 )
这种通过诱导消费者通过贷款方式缴纳费用不仅仅发生在教培行业,诸如婚介等其他服务行业,此类现象也不在少数。
如果确实需要采用分期付款,消费者一定要认真识别合同内容,确认分期的究竟是学费还是贷款,也要对合同退费条款进行审查,避免后期出现争议时,不能及时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