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设计 培训 IP开发”的文化企业:阿忒加
文化产业评论:上海阿忒加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阿忒加;证券代码:836359)今日挂牌三板。阿忒加是一家以先进的美术概念设计、优秀的视觉表现和持续的创新能力为核心的文化创意企业;目前已经形成了以CG美术“职业核心能力”培训,影视、游戏、动漫等文化产业项目的概念设计,IP开发、增值为主营业务的三位一体格局。阿忒加旗下有法国“太阳社”签约漫画家和著名网络小说作家为首的创作团队。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1-7月营业收入分别为347.13万元、772.06万元、932.4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58.75万元、-186.48万元、414.28万元。一起来看看这家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阿忒加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RT+Culture Development Corp.Ltd.,Shanghai
法定代表人:梁绍宁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2012年11月1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5年9月2日
注册资本:519万元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1436号64幢一层J173室
邮政编码:200433
电话:021-65306999
传真:021-65306999-818
电子邮箱:artplusall@sina.com
公司网站:www.artplusall.com
董事会秘书:徐岩
主要业务:CG美术“职业核心能力”培训,影视、游戏、动漫等文化产业 项目的概念设计,IP开发、增值业务等。
二、公司股权结构
三、公司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投资管理,企业管理,会务会展服务,动漫设计,工艺礼品设计,图文设计制作,日用百货、工艺礼品的销售,软件科技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得从事经纪)。
阿忒加是一家以先进的美术概念设计、优秀的视觉表现和持续的创新能力为核心的文化创意企业;目前已经形成了以CG美术“职业核心能力”培训(以下简称“培训业务”),影视、游戏、动漫等文化产业项目的概念设计(以下简称“设计业务”),IP开发、增值(以下简称“IP业务”)为主营业务的三位一体格局。
阿忒加通过核心团队丰富的创作经验,建立标准的流程机制,为产业输送高水平、符合未来IP产业开发需求的 CG 美术从业人员;同时也为影视、动漫、游戏行业的众多文化产业机构提供美术设计解决方案;还通过文字及其他类型的版权作品的原创、孵化开发,取得授权收入,并持续获得收益。
公司未来将结合包括美术设计和文本策划在内的创作团队,实现图文结合的、整体的IP项目前期策划、设计、内容一揽子解决方案;并致力于用统一的内容标准沟通文化产业链条的前后端,参照和学习欧美等先进国家IP产业的经验,将内容创作、宣传、渠道发布和产品生产有机结合,最终构建产学研协同共进,由小说、漫画、游戏、影视、衍生周边等形态有机结合的IP生态圈。
2、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沿革
(1)2013年及以前,以培训为主
公司创始之初,结合国内外文化产业发展的环境,公司创始人意识和预测认为,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将带动对文化消费尤其是娱乐消费的需求攀高;而“中国制造”在物质商品上的成功将拓展至文化商品上,中国将成为全球文化商品的制造大国。但是,产业的发展首先需要大量合格的从业者,而国外先进的文化产业开发逐渐向工业化、标准化、全球协作、创意主导、跨媒体的方向发展,国内符合高标准、复合型的创意人才和适应全球协作的文化产业开发的从业者相对较少,传统的职业教育与现实需求和未来需求存在较大缺口。有鉴于此,数名不同领域的艺术家集结起来,将其在参与国际动漫、影视、游戏巨头泛娱乐行业制作、开发过程中的工作流程、技能需求、团队协作等项目经验结合国内文化产业开发现状,经过长时间研发,形成了一套独有的、可复制的、跨媒体的 CG 美术“职业核心能力”培训,并在教学过程中通过与学员反馈,不断调整。
因此,公司创立之初,以培训业务为主。
(2)2014年,以设计为主
公司将前几期的优秀学员留用,作为培训业务和设计业务的骨干力量。在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合格从业者后,公司开始根据自身实力进行业务调整,规模化地对外承接概念设计业务。概念设计是文化产业前期开发的一个阶段,适用于具备一定投资规模的幻想题材文化产品开发。而在2013年以前,国内的影视、游戏单个项目的开发预算较低,对这一流程的需求较少。随着电影票房和游戏流水的迅速提高,以及行业投融资日趋活跃,已经有一些项目的投资预算过亿元,概念设计的需求逐渐增加。因此,公司在2014年起将主要业务重点放在设计业务上,在人力资源的投入上予以重点倾斜。同时,公司还根据概念设计过程中与项目方沟通、反馈、进展的具体情况,对培训内容进行了适应本土国情的调整和修改。
(3)2015年,设计和培训并重,开始提供前期整体解决方案和IP开发解决方案
随着从业人员、项目经验和下游客户的不断积累,以及公司实力的不断增强,公司将业务重心调整到兼顾设计和培训上来。公司不断优化文化项目前期服务能力,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包括文本创意和美术创意在内的前期整体解决方案团 队。此外,公司顺应国内IP开发的热潮,结合国外先进经验,为国内客户提供
IP 开发解决方案,将客户拓展至制造业等其他行业。
(二)主要服务及用途
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分为三个方面:CG美术“职业核心能力”培训,影视、动漫、游戏等文化产业项目概念设计和IP开发、增值业务。
2013年、2014年、2015年1-7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表:
1、CG美术“职业核心能力”培训
CG(computergraphics)直译为计算机图形,这里特指计算机绘图,CG 美术“职业核心能力”培训是指基于计算机绘图的美术职业培训。
近年来,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居民的文化消费不断攀高,对文化商品的视觉表现力将有更高要求。在从创意和文本向游戏、影视的转化过程中,美术视觉设计会成为关键性要素。而公司创始人员根据其在国际动漫、影视、游戏巨头泛娱乐行业的项目履历,发现在国外从美术人员的培养到实际从业,都有国内学院式美术教育无法比拟的体系性。国际通行的审美心理、客户需求分析、工作步骤、沟通流程、团队合作等方面,在国内现有的培训体系中相对欠缺。未来的产业对优秀从业人员的需求缺口巨大,没有合格的创意型、复合型美术设计人员,泛娱乐行业的迅猛发展就无法在内容质量上拥有足够支撑。
有鉴于此,阿忒加在创立之初,就开展CG美术“职业核心能力”的培训,为未来的泛娱乐产业储备人才。之所以叫CG 职业核心能力培训,是因为过往的美术培训,往往偏向于传统技法,对计算机图像技术和新的绘图、设计软件、工具涉猎较少;且在技巧上将产品所处的行业作为划分依据,漫画的美术能力、动画的美术能力、游戏的美术能力和电影的美术能力,互相之间泾渭分明。而未来的IP产业泛娱乐化的趋势,对跨行业壁垒的美术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阿忒加便是以此需求作为培训的核心导向,规划课程设计的知识技能体系。
阿忒加CG美术“职业核心能力”知识技能体系
注:知识技能右上角的数字代表掌握该项知识技能的难度。
阿忒加CG美术“职业核心能力”知识技能体系
阿忒加CG美术“职业核心能力”知识技能体系
公司现拥有具有资深从业经验和教学经验的艺术指导和专职讲师14名,使用有别于传统的教学方式,根据创意产业链的工作需求,重建“审美分析、造型再现、职业技能”教学系统。以现代职教理念指导教学研究,使用多任务项目化的行动导向教学法,培养可以领悟职业需求、自我学习更新升级的学习型职业化人才。公司独立开发出的“职业核心能力培训”,课程知识技能体系包括色彩构成、 平面设计、审美心理、平面构成、道具设计、世界观知识、界面UI、建筑设计、场景氛围、角色插画、角色设计、场景插画、光影素描、结构素描、基础质感、光学原理、角色三视图、立体构成、人体解剖、描线、生物解剖、动态人体、生物设计、Matte Painting等,共1320学时。
公司同时还开设“艺用人体解剖学”等专题课程。
截至2015年7月31日,公司已经开展八期的CG美术“职业核心能力”培训和 一期“艺用人体解剖学”等专题课程,为各行各业输送美术创意人才。
2、影视、动漫、游戏等文化产业项目概念设计
概念设计(ConceptDesign或者Concept Art),是指影视、动漫、游戏等文化产业项目的一项前期工作,为该项目的视觉效果确定出一个基调和风格,并在这个基调上进行具体的设计工作,包括人物、场景、道具、服装、机械等各环节。概念设计在国外的影视、动漫、游戏行业是一道普遍且重要的前期工序,而在国内的应用才刚起步。概念设计在幻想风格(包括奇幻、科幻、玄幻、魔幻等)的影视、动漫、游戏开发中是不可缺少的环节。
在IP泛娱乐化整体开发的大背景下,以及在制片中心制的趋势越发明显的国内影视行业,概念设计会成为投资方掌握文化产品在不同领域整体内容走向的重要工具。在影视、动漫、游戏领域的概念设计需求,正在迅猛增长。
3、IP开发、增值业务公司的IP开发、增值业务包括著作权开发、授权、代理业务和IP全产业链产品的设计、开发。
IP是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的英文简写,在文化产业中,IP特指具有重复开发能力的一种文化形态。IP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既可以是一个完整的故事,也可以是一个概念、一个形象甚至一句话;IP可以用在多种领域,包括音乐、戏剧、电影、电视、动漫、游戏等;IP还可以授权到其他消费品上。公司的 IP开发、增值业务系公司原创和开发知识产权,或将利用知识产权代理通过合作 经营给其他企业使用或者授权其他企业使用等多种形式,将无形产品推向市场,实现和提高这些产品的价值。
公司旗下有法国“太阳社”签约漫画家和著名网络小说作家为首的创作团队,拥有出色的漫画、小说创作能力,和众多漫画家、小说作者等均有密切合作,能够完成从文本创意到美术实现的全部前期创作过程。
公司在进行小说和漫画的创作,以及对影视、动漫、游戏进行概念设计时,能同时对接实体生产厂家进行IP全产业开发的其他设计工作,如玩具、道具的开 发,通过影视、动漫、游戏进行产品宣传,从而达到贯穿产业链条,形成IP的全产业开发。
源头层:特点为低成本、低利润、便于频繁试错,为大部分IP原始来源;
维持层:产业规 模大,用户覆盖广,可长期大面积覆盖和维持用户群,利润一般;
变现层:利润变现能力强,可以取得超额收益;
实体层:主要通过授权的方式许可实体产业使用,毛利率最高
阿忒加以美术设计为核心贯穿IP开发的各个环节
目前,公司 IP 开发、增值业务占公司总体营收比例小,属于探索阶段。但公司创作能力具有较大的潜力,并且能通过其他两项业务在转化渠道上具有一定优势,未来会作为重要的业务发展方向。
(三)各业务之间的相互关系
公司三项业务之间,已经形成相辅相成、协同共进的互补关系。培训业务为整个概念设计行业提供了合格的从业人员,制定了行业理论标准;同时也为IP开发、增值业务,提供了具有跨界思维的高水平综合性人才。
设计业务从实际项目需求出发,为培训业务提供客户需求和设计思路,同时向市场推广设计标准流程,创造良好的职业环境;通过与文化产业下游的企业和其他厂商的合作,向IP开发和增值业务提供了客户和渠道。
IP开发和增值业务,受益于前两项业务的人员、客户和渠道,同时向两者提出了跨界和深化创作的需求。
阿忒加三项业务已经构成业务闭环
三项业务相互促进,形成业务闭环,不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四、公司业务主要流程
1、CG“美术职业核心能力”培训技能流程
2、影视、动漫、游戏概念设计业务流程
3、概念设计具体流程
概念设计的四个阶段:
1)头脑风暴阶段(Brainstorming)
在此阶段尽量多地提出概念方向和假设,不受具体的需求约束,也不受已经成型的概念约束,此时主要以黑白和彩色草图为主,会有少量光线氛围图。头脑风暴阶段图量不会特别大。
2)定义(Concept-definition)
在寻找概念定义的过程中,会以头脑风暴的多个方向为线索,在不同方向上快速进行尝试,将一个条目(如角色、场景、道具)的多种不同主题、风格和想法汇集在一起展示,从中挑选出合适的方向,找到核心的概念元素,完成概念定义。此时仍主要以黑白和彩色草图为主,会有少量光纤氛围图。定义阶段的图量会比较多,一个条目下往往有多达数十张图片作为方向选择。
3)差异化(Diversify)
在方向性的概念定义确立后,接下来会在这个大的定义下进行多种差异化风格的融合和尝试。比如确定了“云气纹作为服饰纹样”的基本方向,再进一步通过“楚汉云气纹”和“直角云气纹”等设计方向和原型做出区分,并在过程中添 加融合概念元素,形成差异化。
4)细节化(Detail)
最终细节化,将设计完成。以光线氛围图为主,也会有少量彩色细节图。
4、IP 开发流程
五、公司商业模式
(一)培训业务
(1)产品开发模式
公司的培训产品经历产品策划、产品研发、产品上市、产品反馈调整等过程。
对于产品策划阶段,主要是根据培训市场的产品调研以及传统、职业教育体系的评价结果来进行架构设计。在产品研发阶段,由咨询服务部按照策划阶段确定的产品体系定位,对培训体系进行包括课程时间、课程内容、授课方式、训练模式、教具开发、教材撰写、学生管理方式等在内的标准化教学产品的研发。产品上市后教学人员会跟踪学员反馈情况和用人单位反馈情况并根据教师反馈的结果综合决定是否进行课程改进。
(2)招生模式
公司培训业务的招生模式为在官网、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上发布招生信息,根据官方信息及口碑相传、学校和行业的人才推荐进行宽基础学员招收,学员招收范围包括行业从业人员、国内外艺术类高校学生、社会转行人士、海外人士等。学员根据招生信息的要求,在开课前支付一定数量定金,在开课前一周左右支付其余学费并报到。
(3)采购模式
公司物资的采购主要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例如办公文具、IT耗材等;由于行业特性,除了上述采购外,无其他采购项目,采购模式为物资需求人员申报物资申购流程,经比价后选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验货后付款。
(4)授课模式
咨询服务部根据预计报名人数、课程内容等因素安排合适的教师、教案及设备。缴纳定金确认报名后需提交至少3张个人作品进行考察备案,不设考试或招生门槛,手续齐备后统一开始进行学前训练体系,学前训练从报名之日开始直至开学为止。开学后进行 6 个月的全日制脱产课程,授课方式包括理论讲解、教师带画、真人写生、户外写生、作业反馈、行为养成等。
(二)设计业务
公司通过直接与客户洽谈来获得业务,并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完成设计方案。概念设计是一项专业、复杂、系统的工作,优秀概念设计作品的创作需要概念设计师、雕塑家、漫画家、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