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出示合同样本 袁伟 摄
近日,四川自贡的王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反映,其丈夫于去年7月份花费9800元在驾校报了B2驾照培训,但由于前往外省工作,一天都没有参加学习,遂向驾校申请退款。然而,双方因退款金额的多少出现分歧,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
王女士认为,退费金额应为缴纳学费减去税费和材料费等已经产生的费用,她预计是数百元,而不应该支付30%违约金。她认为,双方合同中注明的“向对方支付培训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的相关违约条款,是针对已参加培训的学员,而非“一天都没有参加的”。
对此,驾校方面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对于无合理理由要求退费的情况,校方首先是按照合同约定办事,即扣除已产生费用,并加上30%违约金。不过,实际操作中,对有特殊情况的学员,只要能提供合理有效的证明材料,校方都会酌情予以减少或免除违约金。
学员家属质疑:
赴外省工作放弃培训
一天都没学为何驾校要扣30%违约金?
2022年7月初,王女士的丈夫杨先生在四川省自贡加林汽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报名参加了B2驾照的火箭班培训。虽然报了名,但他一天都没有参加。今年春节后,杨先生因工作原因到外省工作,短时间无法回来,于是决定放弃驾照培训,委托妻子办理退费手续。
王女士说,4月初,她带着合同和发票到报名点询问退费事宜,但工作人员告诉她“要扣除10%的税费,还有30%的违约金”,估算为3000多元。
一天都没有学习也要付30%违约金?王女士很是不解,她认可扣除合同上的税费、材料费等费用,但不认可违约金。双方协商没有达成一致。
红星新闻记者在王女士提供的《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上看到,双方约定的准驾车型为B2,费用为9800元。合同第九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第三款注明“尚未参加第一阶段培训,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扣除乙方已产生的税费、学院IC卡、培训教材等费用后,退还所交剩余费用,本合同终止”。也正是因为这一款,王女士认为“不应该支付30%违约金”。
↑杨先生签订的合同 受访者供图
与此同时,合同第十条“违约责任”注明“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向对方支付培训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此,王女士认为,此条款应针对“已参加培训的”,而不是“一天没有参加的”。
驾校回应:
按合同扣除违约金
只要提供合理有效证明会酌情减免
4月12日,驾校方相关负责人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报了名但尚未参加培训的学员,如果学习时间安排不过来,校方都会为其延长时间。而对于无合理理由要求退费的学员,驾校方首先是按照合同办事,扣除已产生的相关费用并加上30%违约金。不过,实际操作中,对有特殊情况的学员,只要能提供合理有效的证明材料,比如疾病、工作调动等,校方都会酌情予以减少或免除违约金。
针对王女士的情况,该负责人称,王女士对于上述两个条款的理解是有误的,此外,王女士来的时候与工作人员没有取得更好的沟通,也没有接受驾校方表示可以减少部分违约金的建议,执意要求退费(没有违约金)。下一步,双方会再沟通协商。
王女士坦言,对于退费事宜,双方只协商了一次,由于无法达成一致,便没有再与驾校方联系。4月12日下午,王女士回复红星新闻记者称,她与驾校方再次取得联系,如果能提供丈夫在外省务工的证明材料,对方会尽量减免违约金。目前,她正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
责编 任志江 编辑 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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