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操作规程(采煤专业)
目 录
打眼工操作规程1
攉煤工操作规程4
风镐工操作规程7
回柱工操作规程10
巷道超前支护工操作规程13
端头工操作规程15
综采维修电工操作规程18
乳化液泵站检修工操作规程24
乳化液泵站司机操作规程26
液压支架操作工操作规程30
液压支架检修工操作规程33
采煤机司机操作规程36
采煤机检修工操作规程38
刮板输送机司机操作规程40
刮板输送机安装、回撤工操作规程43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操作规程47
转载机、破碎机安装、回撤工操作规程50
胶带输送机安装、回撤工操作规程54
三机检修工操作规程57
超前支架操作工操作规程60
悬移支架操作工操作规程63
悬移支架移托梁工操作规程65
悬移支架安装(拆除)工操作规程68
液压支架就位工操作规程71
液压支架组装(解体)工操作规程73
液压支架抽架工操作规程76
采煤机组装(解体)工操作规程78
支架安装平台组装(拆除)工操作规程80
支架撤除机械手组装(拆除)工操作规程82
支架安装平台操作工操作规程84
支架撤除机械手操作工操作规程86
清煤工操作规程89
打眼工操作规程(采煤)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经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打眼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工作面的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支护方式等有关技术规定;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
二、操作顺序
第3条 安全确认-连接风水管路-点眼-供水、供风-打眼-关风、关水-拆除风水管路-收齐钻具、风水管路
三、操作准备
第4条 打眼前应准备好所使用的风钻、钻杆、钻头、风管等。检查风钻、风水管是否完好,转动方向是否正常,风、水管是否畅通。
第5条 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两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手套,不要把毛巾露在外面。
第6条 打眼前,由班(组)长对打眼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等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正常操作
第7条 进入作业地点首先观察作业环境,并进行安全确认。
第8条 将风水管路与钻具连接,开启供水、供风截止阀。供水、供风时,要缓慢开启截止阀,发现“跑冒滴漏”及时处理。
第9条 根据炮眼布置参数进行点眼、认眼、打眼。
第10条 打眼时先开水后开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风2~3次,使钻头钻进煤(岩)体。打眼期间要均匀用力,顺势推进,调节好水量,排出孔内煤粉。成型的炮眼内煤(岩)粉必须清理干净。
第11条 在打眼过程中,1人操作,1人观察,操作人员必须精力集中,控制钻进速度,观察人员观察煤壁、顶板,发现异常,必须停止打眼并处理。发现有钻头脱落、钻杆弯曲或中心孔不导水时,必须停止打眼并处理。
第12条 打眼采取由上至下进行,打眼结束后,采取措施进行保护,以防煤粉堵塞钻眼。
第13条 打眼结束后,应先停风,后停水。
五、收尾工作
第14条 使用风钻打完眼后,打眼工具、风、水管线回收到指定位置,清理施工现场。
六、安全注意事项
第15条 钻眼前,首先进行安全确认并对煤壁帮、顶进行敲帮问顶。检查钻眼机具及风水管路,保证完好。
第16条 严禁在旧眼、残眼、注水眼孔内打眼,不得在煤(岩)裂缝中打眼,不得站在输送机上打眼。打眼时运输机必须停电闭锁。打眼过程中,严禁用手扶托钻杆。
第17条 打眼最少由两人操作,钻杆下方两侧严禁站人,以防钻杆折断伤人。
第18条 煤壁超高时应挂防片帮网, 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片帮措施。
第19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3.在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打眼过程中,出现卡钻杆、孔内冲击以及爆孔等动力现象时。
4.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
5.打眼中突然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此时严禁抽出钻杆);
6.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时;
7.悬顶距离、控顶距离或端面距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8.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时;
9.在自溜运输工作面,打眼处的上方正在出煤时;
10.抵抗线小于0.5(岩石0.3)米时。
第20条 处理拒爆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和爆破工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用木签或竹签挖出部分炮泥,插入炮棍确定拒爆炮眼方向;
3.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新打平行炮眼,其深度可稍大于拒爆炮眼深度;
4.拒爆炮眼处必须设置显著标志;
第21条 打眼工作结束后,要向爆破工交待本班打眼情况。
攉煤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熟练掌握作业工具结构及性能。
第3条 掌握《作业规程》中工作面和巷道的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
二、操作顺序
第4条 安全确认-攉煤-清理-回收工具
三、操作前准备
第5条 上岗前准备好铁铲、大锤、尖镐等工具,并检查各工具的安全牢固性。
四、正常操作
第6条 进入工作地点进行安全确认,由班队长指定人员补齐缺柱、更换失效支柱,消除安全隐患。
第7条 清除作业范围内的障碍物。
第8条 洒水降尘,清理杂物。
第9条 攉煤时要上下照顾,攉煤时要攉净见底,要注意支柱是否打在实底上,若打在浮煤上则应先打替柱。在靠近煤壁侧挖柱窝时,应防止片帮伤人;
第10条 对于大块煤矿应先用大锤破碎,破碎时其余人员撤离,防治煤块崩伤人员。
第11条 保证煤炭质量,实行煤矸分装。
1.攉煤前先拣出矸石,丢入采空区或机巷矸石窖;
2.大块矸石要破碎,搬动矸石时注意是否有裂缝或疏松,以防搬动时
滑落伤人;
五、收尾工作
第12条 完成任务后,与支护工等一起检查工程规格质量,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不得留有伞檐、丢失顶煤和底煤,浮煤要清理干净。按规定留出炮道或机道;
第13条 经确认合格后,方可收工。
六、安全注意事项
第14条 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地点后,进行安全确认,并敲帮问顶及时找净危岩活矸,整改不正规支柱。检查作业范围内的轨道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15条 作业人员必须在支护完好下进行, 对煤壁伞檐超过规定或有片帮危险时必须及时处理,发现失脚、支柱卸载等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必要时通知班队长进行安排处理。
第16条 严禁站在(或跨越)刮板输送机上攉煤,严禁身体的任何部位进入采空区内进行攉煤。
第17条 对作业地点进行安全确认后,方可作业;需在煤壁作业时必须对刮板输送机闭锁。
第18条 遇拒爆或残爆时,必须找班组长和爆破工进行处理方可攉煤。
第19条 攉煤中,若发现冒顶预兆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撤离危险区。
第20条 倾角超过25°的工作面或巷道,作业场所上方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档板方可作业。
第21条 往刮板输送机装煤时,应注意:
1.不得砸坏弄断电缆、照明线、信号线等;
2.停机装煤时,应严格控制刮板输送机内煤量,防止压车;
3.刮板输送机超负荷不能启动时,应扒出溜槽内的煤,不准强开机;
4.刮板输送机满槽、飘链、阴阳链时不准装煤。
第22条 巷道内攉煤必须保证轨道质量符合要求,严禁因攉煤造成轨道阴阳等情况。
风镐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掌握风镐的结构原理、工作性能、维护及使用方法。
第3条 掌握《作业规程》中工作面或巷道的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和质量标准。
二、操作顺序
第4条 领取工具-检查风量、风管-接风管、开风-调试-破煤(矸)-关风-回收管路-工作结束
三、操作准备
第5条 领取风镐并检查有无裂纹和破损,套箍、头部及镐柄弹簧是否完整灵活,滤风网有无堵塞,螺丝、固定销是否齐全无损。
第6条 领取钎子并检查钎子尾部是否平整无缺口、与钎子中心轴是否同轴、与风镐套连接是否正确牢固。
第7条 领取风管并在工具房接上风镐和钎子进行试转,发现问题立即更换,严禁将带病风镐带入作业场所进行处理。
第8条 检查作业场所供风管、风量是否符合规定,连接是否牢固,有无漏风,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正常操作
第9条 进入作业场所后,排查作业场所帮、顶支护情况,消除安全隐患,清理好作业现场退路,整理好作业范围内的管线。
第10条 接好供风管路,慢慢开启阀门向无人处吹风,排除风管内杂物,然后再接上风镐,插好“U”型卡,并用12#以上铁丝进行连接。
第11条 将风镐在底板处先进行调试,确保风镐安全牢靠后方可作业。
第12条 破煤(矸)时, 操作人员站在破煤(矸)斜上方,一只手握镐柄,一只手握镐体,用力向煤(矸)壁推压。开口处要选择煤(矸)分层或层理、节理较发育处破煤(矸),由上往下施工。推压时不要硬顶硬冲,不要与煤(矸)壁成90°角,并注意不要滑钎。
第13条 操作时应站稳,随时注意风镐顶部弹簧、滤风网、横销及接头的松紧,防止脱落。
第14条 风管不得绕成锐角或打结,使用时必须放直或形成慢弯;镐尖卡住时,可往复摇动风镐或处理镐尖周围煤岩,松动后再拔出。
第15条 剥落下的大煤(矸)块,应及时破碎,以免碰倒支柱或伤人。
五、收尾工作
第16条 关闭干线风管上的阀门,卸完风镐内余风,卸下供风软管,拆下风镐和钎子,堵好进风口、卡套孔,盘好软风管,将工具运送到指定地点。
六、安全注意事项
第17条 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后,排查作业场所帮、顶支护情况,用专用工具进行“敲帮问顶”,找净危岩活矸。人员施工必须在帮、顶支护完好处进行作业。
第18条 作业场所风速、瓦斯、一氧化碳等指标要符合规定。
第19条 检修风镐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严禁在作业场所拆卸、检修风镐,严禁将润滑油以外的其它液体注放风镐。
第20条 采煤工作面风镐作业人员需与回柱、支柱等人员平行作业时,两者间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21条 采煤工作面或施工巷道倾角超过25°时,作业地点上方必须有稳固牢靠的挡煤(矸)板,并经常进行检查,以防松动和掉落。
第22条 风镐与风管、风管与供风接头间必须专用“U”型卡配合铁丝连接牢固可靠,防止甩脱伤人。
第23条 备用风镐、钎子等放在安全稳妥的地方,工作面倾角超过25°时,要有防下坠伤人措施。
第24条 采煤工作面破碎刮板输送机上的大块煤(矸)时,必须对刮板输送机闭锁。
第25条 安装或更换钎子、套筒时,必须停风、泄压,严禁钎子对人。
回柱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熟悉单体液压支柱、回柱器、注液枪结构、性能及相关参数,且具有一定的实操经验。
第3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放顶步距、支柱间排距等相关知识。
二、操作顺序
第4条 排查隐患、整改不正规棚-清理杂物-支设茬口支柱、挡笆-回柱、支设切顶柱-回顶梁-挡笆-清理
三、操作准备
第5条 备齐注液枪、卸载手把、锤、镐、钩、钎子、水平销等工具和挡矸材料。
第6条 检查工作区域内的各种支护和顶板冒落情况、工作面有无异常现象、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第7条 班队长根据工作面顶板情况分段划茬,间距不得小于15m。
四、正常操作
第8条 施工人员进入作业地点后,先排查安全隐患,整改不正规支柱,对顶板破碎处,加强支护,清理回柱通道内杂物。
第9条 操作人员根据茬内支柱的实际情况,首先替出“死柱 ”, 替“死柱 ”应采用卧底或松顶方法,严禁放炮或其他非正规方式进行。
第10条 按要求架设特殊支护,在茬口支柱不少于2棵收尾支柱,收尾支柱与切顶支柱呈45°夹角。
第11条 在新切顶线支柱靠采空区侧挂好挡矸笆片并系好麻绳,将待回支柱拴设好防倒设施,确保支柱放液不甩向操作人员方向,对待回支柱上方的铰接顶梁插好并打紧水平销(∏型梁和工字钢除外),水平销小链挂好。
第12条 操作人员在待回柱的斜上方,用卸载手柄对待回支柱缓慢放液,回收支柱,并按要求进行支设。
第13条 支柱回出后,及时挂好笆片,站在支架完整的斜上方,用锤打脱水平销后再将梁的圆销打脱,使该梁脱离连接后取出,码放铰接顶梁后继续下一轮回柱。
第14条 顶板压力大,顶板下沉速度快,要打上临时支柱控制顶板,然后采用挑顶、卧底的方法进行回撤,严禁采用爆破等非正规方法进行回撤,对钻底量大的支柱,必须采用回柱器或卧底方式处理,严禁采用单体辅助提柱。
第15条 对需采用大钩拉出的柱、梁,挂钩前要详细检查顶板周围情况,判断安全后,方可作业,严禁将绳套拴在活柱体上。
第16条 不得用手镐或其他工具代替卸载手柄卸载,严禁采用破坏性方式对三用阀放液。
特殊操作
第17条 回收上、下顺槽支柱时应按照由采空区向煤壁、先柱后梁的顺序依次进行。最大滞后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第18条 按作业规程规定补齐新切顶线一排应支设的支柱。回撤出的各种材料,应当班清理、码放在指定位置。
五、收尾工作
第19条 柱、梁回收后,按要求支设、码放,失效柱、梁及时运出,对茬内挂笆情况全面检查,有窜矸处及时处理,清理环境卫生。
六、安全注意事项
第20条 回柱放顶时,每组作业不少于2人,1人回柱放顶,1人观察顶板及支架周围情况。严禁单人独自操作。
第21条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后,排查安全隐患,整改不正规支柱,过顶不严处提前过顶处理,清理退路杂物,确保畅通,每次回柱前必须清理好退路。
第22条 回柱放顶应由下往上,由采空区向工作面按顺序进行回撤,严禁提前摘柱、梁和进入采空区内作业,拉茬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茬口选择在顶板较好、支架完整的安全地点。
第23条 工作面初次放顶、大面积悬顶等情况下,操作人员应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指挥下进行作业。
第24条 回柱时回柱工必须站在支柱的斜上方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断绳抽人的安全地点。
第25条 严禁使用工作面、顺槽刮板输送机回柱。
第26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回柱放顶:
1.支护不完整或退路不畅通;
2.回柱附近其他人员未按规定撤离;
3.悬顶超过规定未采取措施或工作面有来压冒顶预兆;
4.特殊支架没有按作业规程规定距离提前架设好时;
5.煤壁发生冒顶时;
6.没有挂好挡矸帘时。
巷道超前支护工操作规程
一、 上岗条件
第1条 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熟悉单体液压支柱、铰接顶梁的性能及相关参数,回柱器、注液枪结构原理及使用方法,具有一定的实操经验。
第3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超前支护的形式、距离、支柱间距、排距等相关参数及质量标准。
二、操作顺序
第4条 排查隐患、整改不正规棚-挂梁-过顶(接顶)-放置柱鞋-支柱-拴设防倒绳-清理
三、操作准备
第5条 备齐注液枪、锤、卸载手把等工具,所用工具完好。
第6条 检查工作区域内的帮、顶支护情况、管线吊挂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7条 检查支护所需单体支柱、铰接顶梁完好情况, 严禁使用使用失修、失效的支柱和顶梁。
四、正常操作
第8条 进入作业现场,排查安全隐患,整改不正规支柱。
第9条 按作业规程规定棚间距、排数,进行拉线作业。
第10条 沿原有挑棚悬挂铰接顶梁,插紧水平销,挂好防飞链,过顶。顶板不平处,需接实顶。
第11条 按要求放置柱鞋,支设支柱,并缓慢供液,升足劲,拴设好防倒绳。
五、收尾工作
第12条 清理作业现场,回收作业工具。
六、安全注意事项
第13条 支设支柱时不少于2人, 1人扶柱,1人供液并观察顶板及支架周围情况。严禁单人独自操作。
第14条 操作人员进入现场后,检查作业场所帮、顶支护情况,整改不正规、卸载支柱,检查作业范围电缆、管线吊挂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15条 根据巷道高度选择合适的单体液压支柱,支柱不能超高使用,活柱行程不小于200mm。
第16条 支柱三芯阀不得正对人行道,支柱三用阀、水平销必须按要求保持一致方向,支柱支设必须及时拴设防倒绳,水平销有防飞链,坚硬底板要凿柱窝或打麻面,松软底板支柱必须穿鞋。支柱初撑力不低于6.4MPa。
第17条 人员进入转载机、皮带机里侧作业,必须闭锁转载机、皮带机。
端头工操作规程
一、 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熟悉单体液压支柱、铰接顶梁、双楔梁、∏型钢梁的性能及相关参数,回柱器、注液枪结构原理及使用方法,具有一定的实操经验。
第3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端头支护的形式,支柱间距、排距等相关参数及质量标准。
二、操作顺序
第4条 排查隐患、整改不正规棚-敲帮问顶-替除煤壁支柱(锚杆)-前窜∏型钢梁(悬挂双楔梁)-过顶-支柱(拴设防倒绳)-挂梁-支柱-清理退路-挡笆-回柱-回顶梁-挡笆-清理
三、操作准备
第5条 备齐注液枪、锤、卸载手把等工具,所用工具应牢固可靠。
第6条 检查工作区域内的帮、顶支护情况、管线吊挂情况、有无跑冒滴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7条 检查工作范围单体支柱、铰接顶梁完好情况, 严禁使用不完好柱、梁。
四、正常操作
第8条 进入作业现场,排查安全隐患,整改不正规支柱。
第9条 煤壁采用单体背帮时,割煤前,闭锁刮板输送机与转载机,对刮板输送机机头(尾)里侧煤壁顶、帮进行“敲帮问顶” 、安全确认后,替除煤壁支柱。顶板破碎时, 替除煤壁支柱应在采煤机滚筒距待替支柱5m前,停止采煤机、闭锁刮板输送机后替除。
第10条 煤壁采用锚网支护时,割煤前, 闭锁刮板输送机与转载机,对刮板输送机机头(尾)里侧煤壁顶、帮进行“敲帮问顶” 、安全确认后,褪出煤壁帮部锚杆盖板,褪锚杆盖板应由下至上,依次褪去,剪去帮部金属网,每次褪锚、剪网满足煤机一次截深即可, 采煤机滚筒距巷帮锚杆300mm时,闭锁刮板输送机、采煤机(机头要闭锁转载机),消除安全隐患后,取出锚杆。
第11条 采煤机割煤后,及时前窜∏型钢梁或悬挂双楔梁, 并支设支柱, 拴设好防倒绳,双楔梁圆销水平插入 ,禁止用木楔或其它物品代替圆销。
第12条 ∏型钢梁窜到位且支设好支柱后,在∏型钢梁采空区侧及时倒挂铰接顶梁并支设支柱。
第13条 ∏型钢梁窜到位,液压支架拉移 (控顶距超过规定)后,操作整改端头不正规支柱,清理回柱通道内杂物。
第14条 在新切顶线支柱靠采空区侧挂好挡矸笆片并系好麻绳,对待回支柱上方的铰接顶梁插好并打紧水平销,挂好水平销小链,拴好防倒绳。
第15条操作人员在待回柱的斜上方,用卸载手柄对待回支柱缓慢放液,回收支柱,并按要求支设好切顶支柱。
第16条 切顶线处回柱遇到“死柱”时,必须采取卧底或挑顶进行处理,禁止放炮崩或用绞车硬拉。
第17条 端头俯采倾角大于15°时,回柱前必须稳固可靠的护身装置。
五、收尾工作
第18条 将剩余的材料,失效和损坏的单体柱等各种工具分别运送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第19条 清理责任区浮煤、杂物。
六、安全注意事项
第20条 支设支柱时不少于2人, 1扶柱,1人供液并观察顶板及支架周围情况。严禁单人独自操作。
第21条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后,查看作业场所帮、顶支护情况,整改不正规、卸载支柱,整改支柱做到先支后改,泵站无压力不得替除承载支柱。作业前用专用工具对作业点帮、顶进行敲帮问顶,找净危岩活矸。
第22条 根据巷道高度选择合适的单体液压支柱,支柱不能超高使用,活柱行程不小于200mm。
第23条 支柱三用阀不得正对人行道,支柱三用阀、水平销必须按要求保持一致方向,支柱支设必须及时拴设防倒绳,水平销有防飞链,坚硬底板要凿柱窝或打麻面,松软底板支柱必须穿鞋。支柱初撑力不低于6.4MPa。
第24条 注液枪用完后应挂在支柱手把上。禁止将注液枪抛在底板上,禁止用注液枪砸三用阀。要防止注液枪的高压管缠绕打结被煤矸埋住。
第25条 人员进入刮板输送机或转载机里侧作业、刮板输送机头(尾)处前窜∏型钢梁,必须闭锁刮板输送机或转载机。
第26条 采煤机运行至端头5m时,端头作业人员需撤离至安全地点,严禁有人作业。
综采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电气维修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后,能独立工作,方可持证上岗。学徒工不得独立进行操作。
第2条 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标准等相关规定。
第3条 必须熟练掌握管辖范围内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及供电系统、设备布置、运行情况,具备设备检修维护与处理故障的能力。
第4条 必须清楚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
第5条 必须掌握现场电气事故处理和触电事故抢救的知识及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二、操作准备
第6条 准备采区机电设备检修、维护用的材料、配件、油脂、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其他用品。
第7条 办理计划停电审批报告,与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