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堂培训促推反洗钱工作纵深开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反洗钱执法司法协作,更好地提升我市反洗钱工作质效,依法有效惩治洗钱犯罪,2022年8月4日上午,中共遂溪县委政法委、中共遂溪县委纪委监委、遂溪县人民检察院、遂溪县人民法院、遂溪县公安局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业务骨干参加了湛江市打击反洗钱犯罪同堂培训。遂溪县分会场设在县检察院。
此次培训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邓琴和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许小兰主讲。
邓琴检察官以《洗钱罪认定解析》为题,从洗钱罪的概念、确立和相关法律条文的历次修订入手,详细解读了洗钱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并结合最高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对洗钱罪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讲解,有效加深了参会人员对反洗钱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
许小兰主任以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切入点,就当前湛江市反洗钱案件办理情况,紧紧围绕如何增强发现洗钱犯罪线索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如何增强发现洗钱犯罪线索的信心和决心,以及如何严格落实“三必三有”工作机制深挖洗钱犯罪线索等内容进行了授课。
授课结束后,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和林作了讲话。他指出,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
下一步,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反洗钱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决有力预防、惩治犯罪,为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建设平安遂溪而奋斗。